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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文化强省”的发展战略,日前,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大文化建设投入,促进我市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近年来,我市文艺创作不断取得好成绩。为了形成多出人才人才、多出精品的机制,安康市政府出台了《安康市文艺精品创作政府奖励扶持办法》,设立文艺精品创作政府奖,从2007年起,在预算中每年安排50万元奖励资金,重点奖励和扶持突出安康地域特色、体现汉水文化精神、提升安康知名度和形象以及反映安康重大题材、人文景观、经济发展、新农村建设等主题的文艺精品。《办法》还设立特别奖,奖励获全国、全省文艺创作大奖的优秀作品。获“五个一工程”的文艺项目入选作品奖的,最高可获得该市政府奖金2万元;获省精神文明建设“精品”工程文艺项目入选作品奖的,可按1:1的获得奖金。市歌舞剧团承担着政府性和公益性的重大演出任务。针对目前人才青黄不接、设施配备落后、艺术生产薄弱等问题,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上手专题调研后决定,市歌舞剧团原定75名编制不变,按照有利于增强活力、培养新人的原则,从今年起对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可以提前退休。对空出的编制,向社会公开一次招考20名专业人才。目前,该市人事局、文化局已制定出《安康市歌舞剧团公开招聘演职人员工作方案》,即将付诸实施。同时,安康市政府决定,从今年起,市财政在预算中每年安排10万元,专项用于剧团设备购置和文艺创作。与此同时,针对文化事业经费投入不足的问题,从今年起,市财政在预算中每年安排文化事业专款,专项用于该市群艺馆业务活动、市图书馆图书购置、文物保护和文化市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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