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把建立和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各项制度作为今年“基层组织建设年”的一项重要工作,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及时制定了四项制度,以此规范全县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
一是建立党务公开制度。针对部分党组织和少数党员领导干部民主意识不强,党员参与党的工作积极性不高的问题,以发扬党内民主、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加强党内监督为重点,以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议事决策能力为目标,着重对工作原则、公开形式、时间及程序、保障机制和组织领导方面作出具体规定,凡是群众关心的党内热点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引发不公的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列在公开范围之内。
二是建立乡镇党委议事规则。按照“依法办事、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重点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乡镇党的建设,经济与社会发展重大决策,干部培养、人事任免等十个方面确定议事范围,并对议事形式和程序、议事纪律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为加强和改进乡镇党委工作,规范和监督领导集体的决策行为,实现乡镇党委集体领导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供了规范性文本。
三是建立村党支部“五步工作法”。对村级重大项目、基建工程的招投标,村规民约,村级土地的征用、补偿等重大事项按照支部议、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组建办事机构和监督机构、组织实施、述职质询五步工作制度,以此规范村支部议事决策和工作机制。
四是建立村干部坐班制度。坐班制度实行值班责任人制度和集中坐班制度相结合,所有村干部轮流作为值班责任人,集中坐班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文书三名主要干部在村活动室集中办公,每月集中坐班不少于10天,对坐班人员工作职责、坐班纪律、监督管理及考核作出具体要求,并为全县202个村统一安装了“小康通”固定电话,以此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强化村级组织规范管理,方便群众办事,促进村干部向准职业化、准公务员化方向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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