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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石泉县坚持把土地作为资产来运营,建立完善了土地“征、收、储、供”一条龙的市场化运作机制,进一步增强政府对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管理能力。
广辟途径“开源”。遵守政府对土地一、二级市场垄断的原则,按照统一征地、统一储备、统一供地的运行机制,加大国有土地收购储备力度。对低效用地的企业采取搬迁或企业整合的办法,收回闲置土地,对长期闲置土地依法予以收回,现已累计储备30余宗闲置国有土地,面积近千亩。同时加大土地整理力度,变“生地”为“熟地”,为实施城镇规划、旧城改造、招商引资进行房地产业开发创造充足的供地条件。通过对破产企业的国有土地进行评估、置换,让更多的土地进入市场进行交易,获取的收益使下岗职工得到了较好的安置。
科学调控“节流”。坚持“有保有压、区别对待、调控总量、优化结构”和非饱和适度供地原则,严格土地供应政策,促进了资源合理配置、有序利用,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坚持政府对土地的集中统一管理和对土地一级市场的高度垄断,使全县初步形成土地一级市场“一个渠道进、一个池子蓄、一个口子出”的土地供应机制,近年来先后为房地产开发商、民营企业等提供了20多宗经营性用地。
坚持“阳光操作”。严格执行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单位、个人需使用经营性用地,一律参与拍卖挂牌出让,通过公开、公平的竞争方式取得,让市场决定地价,让土地经营收益实现了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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