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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单病种定额付费管理模式顺利实施,规范全市新农合单病种管理,充分体现公开公平,经市卫生局、市合疗办、市物价局办充分调研,新农合专家反复论证,制定了《安康市单病种定额付费管理标准(试行)》。该《标准》已由市合疗办印发,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该《标准》共确定了28个单病种,按照合理引导患者就近就医和手术分级管理原则,不同级别医院开展的单病种有所不同,三级医疗机构设单病种20个,二级医疗机构设单病种28个,一级医疗机构高设单病种12个;按照患者得实惠、医疗机构得发展、合作医疗基金不透支的原则,明确了各单病种住院总费用、患者自付费用、新农合补助费用;按照单病种补助比例略高于非单病种补助比例的原则,三级医疗机构单病种补助比例约为44%,二级医疗机构单病种补助比例为约为52%,一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约为60%。
市合疗办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加大对单病种政策的宣传力度,主动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不折不扣地执行定额费用标准;各县区合疗办要定期对定点医疗机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单病种定额付费管理模式的研究和探索,促进单病种定额付费管理模式逐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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