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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好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平利县从2005年起启动了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试点工作,通过加大政策宣传、规范运行管理、实行合作医疗服务单位定点制度等措施,逐步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合作医疗制度。今年以来,参合农民达到167480人,占全县农民总人口的90.09% 。截止11月底,该县参合农民门诊1.6万人,门诊补偿34万元,人均补偿21元;住院5521人次,大病统筹积金补偿33万元,人均补偿966元,有效缓解了农民的医疗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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