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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2008年元旦、春节期间农民工顺利拿到工资,岚皋县人劳局与县建设局、公安局、总工会联合,于11月19日至12月10日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
此次联合执法检查的对象是全县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各类工商企业,重点是加工制造、建筑工地、采石、采矿、餐饮、服务等劳动密集且使用农民工较多的用工单位。检查的主要内容有:用人单位是否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加班加点工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是否为农民工办理了工伤保险;是否按规定建立了农民工工资支付台账、工时休假及特殊劳动保护是否得到落实等。
为确保本次执法检查扎实有效,县人劳局还会同相关部门成立了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对劳动违法严重的用工单位进行公开曝光。对拒不接受和配合检查的用工单位,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严格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严肃处理,违反其它法律法规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做出处理。截至目前,共检查用人单位90余户,涉及农民工863人,对四户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依法进行了处理,为44名农民工追回拖欠工资5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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