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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0日,市地税局宁陕县局迎来了2007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申报的第1位纳税人,申报年应纳税所得额15.4万元,应纳税额1.9万元,补缴税额0.19万元。这是我市2007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申报工作开始后首位自行上门申报的工资薪金所得纳税人。
为加强2007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申报,全市各级地税机关采取有力措施严征细管:一是以《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为主要内容,采用报刊、电视、网站、印制宣传彩页、书信、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事项,提高涉及自行纳税申报人员自行纳税申报的自觉性;二是利用各种途径,锁定高收入人群,实行“点对点”的方式提醒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高收入个人;三是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突出重点,实行主管局长、税政科(股)长、所长、税收管理员层层定目标、定任务包干到人,实行目标考核;四是加大考核和督查力度,加强对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考核监督。对该项工作落实不力、完不成目标任务的单位,除在综合考核中扣分外,主管局长、税政科(股)长到市局做出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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