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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2月15日安康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安康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刘建明辞去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报安康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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