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人民政府 >县市区新闻>汉阴 > 正文内容

    《汉阴县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试行)》重磅出炉 引资人最高可获300万元奖励

    作者:沈灵君 时间:2018-06-12 09:05 来源:汉阴县 字号: 打印

      为深入推进全民招商、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招商引资的积极性,营造全社会招商的浓厚氛围,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招商引资格局,在《汉阴县加强招商引资工作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基础上,《汉阴县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试行)》自2018年5月7日起施行,引资人最高可获300万元奖励。
      引资人指引进投资主体到汉阴县创办企业、并建成投产的法人组织、社会自然人,简称引资人。对于新引进并建成投产的招商引资项目,引资人可以按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和项目纳税额两种方式任选其一进行奖励。引进固定资产投资在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按固定资产投资的1.2%奖励,引进固定资产投资在5000万元至1亿元的,按固定资产投资的1.5%奖励,引进固定资产投资在1亿元以上的,按固定资产投资的2%奖励,最高可奖励300万元;或者也可按项目纳税额进行奖励,新引进企业年实现纳税金额100万元以上的,按不同金额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不等奖励。
      在投资企业签订招商引资合同后,项目未动工之前,引资人需同投资企业法人一起到县招商局备案。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额进行奖励的,项目竣工投产后县审计局将出具报告,以此为依据兑现奖励。根据纳税额进行奖励的,要提供企业自投产后两年内一个完整的完税凭证,另外还需要提供与投资企业法人签订的招商第一引资者协议。
      如果您有线索,可以拨打汉阴县招商局电话0915—5219200,邮箱448773719@qq.com,我们随时随地为来汉阴的投资者做好五星级店小二服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责任编辑:邹亚康内容纠错 关闭本页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
    切换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