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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政府法律顾问组成员的通知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索引号 | 719776475/2018-0118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8年07月03日 |
文号 | 安政办函〔2018〕189号 | 公开日期: | 2018-07-05 11:01 |
有效性 | 有效 |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政府法律顾问组成员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安康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的规定,市政府决定续聘韩永安、白呈明、于兴江、刘涛、史鹏,新聘方燕、邱若冰为市政府第四届法律顾问组成员。
法律顾问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具体负责市政府法律顾问组的日常联络、组织、协调,以及对市政府法律顾问的考核、评价工作。
市政府法律顾问组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办主任赵德成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市政府办副主任杨克山同志、市司法局副局长黄元琴同志兼任。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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