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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护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公平税负,优化投资环境,市地税局采取多项措施,进一步规范个体税收评定,实施“透明管理”。一是确定评定对象,根据《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规定,明确需评定的纳税人名单;二是充分调研、认真分析,在评定工作开始前,进行典型调查,将定期定额户按行业、区域、规模等进行分类,选择不低于总户数5%的具有代表性的纳税人,对其经营、所得情况进行典型调查,做出调查分析。三是规范核定程序,评定工作严格按照“自行申报→定额核定→定额公示→定额审批→定额下达→定额公布”等六个步骤进行,根据定期定额户自行申报情况,参考典型调查结果,通过集体评议的形式核定定额,严禁税务人员个人擅自确定定额;初步核定结果要对外公示5天,没有异议的必须经过县级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方可下达纳税人执行;最终的评定结果要在办税服务厅长期公布,接受广大纳税人的监督。
个体税收的规范管理,增加了纳税透明度,消除了“暗箱操作”,得到了广大纳税人的欢迎,提升了地税机关的公信力,促进了税收诚信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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