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紧紧围绕释放发展活力、增强市场动力、提升服务效力的“三力”目标,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推进“审批更简”,持续释放发展活力
(一)精简审批事项。明确取消行政审批事项171项,下放行政审批事项75项,转为日常办理25项;市级落实国务院取消下放审批事项44项(其中取消38项,承接6项);落实省政府取消下放审批事项111项(其中取消7项,承接104项),全面终止了非行政许可事项,市级保留行政许可221项。出台了《安康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明确农业水利、交通运输等12大类共11项企业投资核准事项,并同步大量精简前置条件;目录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均实行备案制管理。
(二)精简收费项目。认真落实涉企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印发了《关于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将失业保险费费率继续按综合1%的费率再延长一年,预计今年将继续减轻企业失业保险费负担500万元。对新办3年以内30人以下企业免征残保金,预计今年将为新办企业和超过社平工资两倍以上企业减免残保金约800万元。梳理所有涉企、行政性收费目录标准以及涉及政府指导的经营性服务收费目录在网站发布,目录清单之外的该类收费一律不再执行。
(三)精简证明材料。制定下发了《安康市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严格按照“六个一律”要求对各级各部门证明事项和盖章环节进行清理压缩。经清理,市级有证明事项和盖章环节的单位19个,共计梳理上报证明事项和盖章环节136项,其中保留125项,取消11项。
(四)降低准入门槛。全面落实“先照后证”登记制度,除法律明文规定和国务院保留的37项前置许可的行业,其它行业均实行先照后证,对确定的247项后置许可项目在办照过程中进行提醒和告知。允许“一照多址”、“一址多照”,推行企业名称网上自主申报。全面推进未开业、无债权债务企业简易注销改革。
二是推进“监管更强”,持续增强市场动力
(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大力推行分类分级监管,根据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的风险程度和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探索实施市场主体分级、差异化监督管理。针对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出台了《安康市食品药品安全“红黑榜”管理办法》。针对重点行业场所管理,公安机关积极探索“ABCD四级差别化管控”。针对环境保护,建立网格管理员问题督办整改机制。实施质量安全全程追溯,建立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信息链条。
(二)创新监管方式。制定印发相关改革工作方案,开展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制等改革,进一步整合行政执法队伍,推进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全面实现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目标,市级28个部门建立完善了双随机“一单两库一细则”,全年开展随机抽查180批次,累计向全省信用信息平台报送信息147万条。
(三)加大惩处力度。出台了《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实施意见》、《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实施方案》等,创新建立联合奖惩机制,如市中级法院与通信运营商合作,在全省率先试点对“老赖”实施通信限制;市税务局与辖内商业银行合作推出“税信助力”融资服务,为A级纳税人或无欠税、漏税等不良记录的小微企业,提供最高可获得企业近两年平均纳税额5倍的“诚信纳税贷”。
三是推进“服务更优”,持续提升服务效力
(一)实行“一站受理”。 依托政务中心平台,将各部门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纳入中心集中办理,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经梳理市级政务服务事项(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给付、公共服务、其他权力中的依申请事项)615项,其中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440项,进驻比例71.5%。
(二)推行“一网通办”。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组织市级各部门规范编制并公布办事指南,实现政务服务“一张网”。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流程再造,积极推进网上预约预审、“最多跑一次”“不见面审批”等便民举措,市级梳理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75项、“不见面”事项21项、网上预约事项253项。
(三)实施“一照改革”。积极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实现“54证合一”,全力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在保留传统窗口登记的基础上开展“微信办照”“网上办照”,实现不见面办照。截至目前,全市共发放电子营业执照5440份。截止7月底,全市新增市场主体16730户,同比增长19.37%。
(四)探索“一枚印章审批”。 在学习借鉴四川、江苏、广州等地改革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了《安康市开展相对集中许可权改革试点指导意见》,全面启动了汉阴、紫阳、旬阳及安康高新区开展相对集中许可权改革试点。目前,三县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已挂牌组建,试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