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政协年度工作安排,县政协组成调研组以曾溪镇为样板,深入全镇7个村,精准对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户等脱贫兜底对象家庭进行了专题调查。
一、兜底脱贫人员的范围和基本情况
曾溪镇辖7个行政村,40个村民小组, 1947户6558人,贫困人口1154户3424人,贫困户、贫困人口占到全镇农户、人口的59.27%和52.21%。据统计,全镇兜底脱贫人员共有四大类,分为年龄70周岁以上且子女不具备赡养能力的鳏寡老人和失独老人,即五保户106人;年龄未满16周岁的孤儿5人;存在一、二级残疾人的贫困残疾户(未进入低保)47人;低保户61户137人,脱贫兜底人员占到全镇贫困人口的8.6%。调研反映,以现在的社保标准,孤儿年人均为9600元;五保户年人均5800元,均已实现了兜底脱贫保障。但低保户年人均最高标准仅为2260元,非低保重度残疾人年人均仅为600元,与省级贫困兜底线2950元相差690元和2350元。据此,我们以曾溪镇贫困系统人口为模本,重点选取低保户、残疾户进行了入户调查,共走访117户264人,2014年人均纯收入仅1926元,距2950元的省级贫困线标准差988元。从调查对象年龄来看,50岁以上人员占兜底脱贫人员的48%。从调查对象的婚姻状况来看,已到法定婚龄中未婚和丧偶户占兜底脱贫人员的17%。从有无劳动能力看,76%的人员丧失了全部或部分劳动能力。从文化程度看,87%的人员仅具备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且55%的人员仅念过小学或者几天的私塾。从调查对象的总体结构看,曾溪镇兜底脱贫人员年龄普遍较高,身体状况较差,文化层次较低,且四分之一的家庭结构不完整。从脱贫内生动力看,调研的117户中能通过帮扶脱贫的户仅占到10%。通过调查分析,兜底脱贫人员大都因为疾病、智力、人力资本不足,增收致富能力差,缺乏自我发展的能力、动力和潜力,只能通过“保障式”的救助方式,帮助解决看病、子女上学等困难,属于绝对性贫困范畴,是全面脱贫、建成小康社会最大的难点和短板。
二、兜底脱贫人员致贫原因及存在问题
1、致贫原因呈现多元化特点,贫困程度深
一是家庭成员年老或残疾,缺乏劳动力。缺劳力是贫困的低保户、残疾户致贫的重要因素。对农民而言,如果家庭中有残疾人、体弱或年老丧失劳动能力的成员,不仅对家庭没有收入的贡献,反而还增大支出,导致家庭长期陷入贫困之中,难以脱贫。据调研显示,走访的贫困户中,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户数比重为76%。这类贫困户很难通过自己的努力脱贫,就是脱了贫也容易返贫,需要政府和社会对他们进行兜底脱贫救助。
二是长期患病或突患疾病和重病。兜底脱贫对象中有长期生病或重大疾病患者,不仅不能通过劳动获得收入,而医疗费用又居高不下,有的甚至债台高筑。对兜底脱贫对象来说,生病以后,常常是小病扛,大病拖,对不能再扛、不能再拖的病,治疗费用就成了这些农户的沉重负担,这类贫困户因为长期积累的医疗费用和长期生病压得他们喘不过气来。调查的117户中,仅2014年就支出医疗费用达69万元。虽然医疗费用在合疗报销和医疗救助补助一定的数额,但治疗的前期费用和个人自费的部分对贫困户来说也是一个不小的数目,造成自身无精力和信心摆脱贫困。
三是文化素质差,缺乏致富技能。本次调查摸底117户中,外出务工人员达44人,受家庭影响和文化程度限制,仅仅是在县城周边找些重体力活干,有劳动技能的人员少之又少,收入更是差强人意。由于劳动力文化素质低,脱贫致富缺计划,缺技术、缺能力,想要脱贫难上加难。
四是耕地资源不足,缺资金、缺项目。曾溪镇位于库区,可耕地资源匮乏,人均土地面积仅为0.5亩,靠土地收益难以维持生产生活,无法从根本上改变贫困生活状态。兜底脱贫对象目前生活主要靠政策保障措施兜底,产业项目支持也较少,自身无发展资金先期垫付,其家庭经济状况都处在脱贫临界线下。
2、兜底脱贫对象救助水平低、来源单一
据曾溪镇调查情况表明,兜底脱贫对象的救助主要以民政、残联、合疗等政府部门的生活救助和医疗救助为主,社会参与救助的项目基本没有。这种救助的层次低、标准低、项目单一,且受助的覆盖面比较窄。例如,非低保残疾人救助年每人600元,每月仅50元;民政低保户最高2260元/年·人,每月仅185元。用兜底脱贫人员的话说,仅够满足生存,上学、看病等无法保障。加之,我县的低保政策是以家庭收入而不是家庭支出为标准,使得部分家庭不能享受低保范围的各项救助,导致其生活可能还低于享受低保救助后的贫困家庭。在低保对象评定时,各村对低保对象的标准把握不到位,评选低保户之间的实际条件参差不齐。同时,大部分村级组织集体经济落后,许多是“空壳村”,村级运转经费都靠上级财政支持,村集体在支持兜底脱贫人员扶助上力不从心。
3、兜底脱贫对象的生活条件普遍较差,抗风险能力不足
兜底脱贫户房屋多为陈旧的土房,年久失修,存在安全隐患,目前政府修建的交钥匙工程因距离个人的土地较远都不愿入住。例如,立新村吴召53岁是全家生活的主要劳力,弟弟智力低下,父母都70岁以上,住房为土坯房,交通条件差。镇政府动员去交钥匙工程因距离庄稼较远,不愿入住。同时,兜底脱贫户家庭经济况状普遍较差,若遇天灾人祸,如种植业减产减收、养殖业遇瘟疫,或因家庭成员突然伤残、死亡等情况,脱贫更遥遥无期。
4、兜底脱贫人员的养老无法保障
调研反映,曾溪镇60岁以上老人1250人。其中五保老人106人,分散供养老人70人。该镇辖区因地理位置因素无敬老院,镇内老人的基本养老方式就是土地养老、社会保障养老,有的连生活自理都很困难,养老问题令人堪忧。由于务工子女收入低,又要供养学生,不仅敬奉父母的生活费很少,而且很少回家探望,致使留守老人经济能力非常微弱。同时内心还承受着对子女的思念以及孤独寂寞的煎熬。
三、对策和建议
1、提高脱贫兜底对象政策救助水平
一要提高脱贫兜底对象救助标准。建立县级脱贫兜底对象救助调查机制,根据物价水平和家庭状况的变化及时动态调整救助政策。除五保户和孤儿外,将低保户和残疾户补助标准提升至省级贫困线认定标准以上。建议实施低保标准与脱贫标准“双标合一”,将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全部纳入低保实施范畴,并将低保标准整体上浮至省脱贫标准2950元。按照全县三季度末现有农村低保户4662人(共支出2313771元)和一、二级重度残疾户2885人(其中,未享受低保和五保政策人数为2188人)测算,全年需增加财政支出963.9万元。二要将直接的给付式兜底和间接援助式兜底相结合。对兜底脱贫对象的救助不是根本目的,最终目标仍是增强其脱贫的内生因素。要强化政府主导的兜底脱贫,帮助其解决子女教育、疾病救助、住房救助等生活困难。要注重对有劳动能力的10%的兜底脱贫家庭成员进行一对一实用技能、种养殖技术、电子商务等专项培训,提高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以期自力更生。要建立兜底脱贫人员心理关爱机制,帮助兜底家庭建立自信,帮助其摆脱焦虑、自卑、失落的不良心理状态。三要提升救助层次。脱贫兜底人员的救助不仅是满足其生活需求,更要促使其力所能及的参与生产活动或村级事务,促使他们在参与社会活动中实现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
2、完善兜底脱贫救助体系
一要建立兜底脱贫对象帮扶统一协调机制。兜底脱贫救助体系建设具有系统性、整体性的特点,需要整合各相关部门的政策,统一协调帮扶措施,确保兜底对象在政策保障下能够脱贫。二要完善兜底脱贫的人力资源配置。整合各镇的社会保障等人力资源,充实队伍,保障工作经费和工作条件,并对相关人员开展兜底脱贫工作培训,提升脱贫兜底工作能力和水平。三要健全兜底脱贫信息平台。利用贫困户“建档立卡”“回头看”的机会,进一步摸清脱贫兜底对象的资料信息,疾病登记、录入电脑,纳入全县贫困人员信息系统,实现动态化管理。
3、调动社会资源参与兜底脱贫的积极性
一要明确社会资源参与兜底脱贫工作的相关政策,对参与兜底脱贫工作的社会机构、人员配置、管理程序和操作程序进行规范;做好社会救助物资的储备和管理等方面工作,及时协调处理棘手问题,使得社会参与兜底脱贫工作发挥最大的经济社会效益。二要推动社会参与兜底脱贫工作经常化。利用现有渠道,设立社会资源参与脱贫兜底工作的工作网点,负责日常受助的收集、保管、发放等任务。实行集中时间募捐和日常接受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弥补政府在兜底脱贫工作中的资金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