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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摘要)

作者:赵明波 陈爱志发布时间:2016-05-25 00:00 来源:安康发展 【字体:

  2015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主动适应新常态,把握人大工作新机遇,积极探索创新,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全年共召开8次常委会会议、17次主任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8项,依法作出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19项,全面完成了市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各方面工作都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着力改革创新,推动市委《意见》落实

  (一)注重制度引领,规范运行机制。修订出台了常委会审议决定重大事项、专项工作评议、专题询问、市级国家机关有关工作人员履职评议、代表向原选举单位述职、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和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预算审查咨询专家库管理、宪法宣誓仪式实施办法等9项工作制度。

  (二)注重实践运用,创新工作方法。首次开展避灾扶贫搬迁专项工作评议,首次组织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评议,首次安排代表在县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述职并接受评议,对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开展专题询问。

  (三)注重破解难题,夯实基层基础。召开全市镇人大工作规范化建设推进会,着力推进做实镇人大工作,各镇都设立了镇人大办公室,并配齐了专职镇人大主席和1至2名专职工作人员,保障代表活动阵地和人大工作经费。

  二、依法履行职责,服务全市大局

  (一)依法决定重大事项。围绕生态安全、循环产业、新型城镇化、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建设4个方面主要任务,对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工作进行视察、调研,依法作出了《关于推进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决议》。决定批准追加财政支出预算9.7亿元,主要用于公共服务、保障民生和社会事业等支出。依法批准我市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147.4亿元,批准市政府根据中、省政策性安排向国家开发银行承借43.04亿元棚改项目贷款。

  (二)增强监督实效。听取和审议了201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等报告。对避灾扶贫搬迁开展专项工作评议,对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开展专题询问,关注计生家庭特别是失独家庭等特殊群体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建立并实施了多元化扶助关怀机制。对《安康市防空地下室建设和易地建设费征收管理办法》等6个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审查。开展了《水土保持法》等执法检查;聚焦意见落实。对2014年度测评结果为不满意的“气化安康”建设审议意见落实情况一抓到底,“气化安康”建设取得了阶段性突破。截至2015年12月底,中心城区天然气入户率达到70%。

  (三)加强干部任后监督。全年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7人次。对4名市“一府两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履职评议。

  (四)做好立法前期准备。起草《安康市地方立法条例(草案)》。公开征集了立法项目建议51条。举办《立法法》专题辅导讲座,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全国人大、省人大举办的业务培训。

  三、强化服务保障,发挥代表作用

  (一)规范代表工作。常委会组成人员每人联系3至5名代表,代表每人联系5名群众。共安排42名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邀请200余人次代表参加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活动。推荐41名代表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推荐20余名代表参加安平高速车辆通行费定价方案等听证会。组织代表在县区之间开展异地交叉视察。组织我市选举产生的省人大代表集中视察。

  (二)督办代表建议。对确定的17项25件重点代表建议,分别由常委会、市政府领导牵头督办或领办。通过网站信息平台对市政府承办的167件代表建议实行网上交办和回复,市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和闭会期间代表提出的181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已全部办结并答复代表。把代表不满意的13件建议退回重新办理,经重新办理后,代表对其中12件表示满意。通报表彰了18件代表优秀建议、16个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

  (三)开展述职评议。共安排32名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了履行职责的情况,经现场评议和民意测评,其中31名代表为优秀等次。

  四、践行“三严三实”,加强自身建设

  (一)加强思想作风建设。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认真查摆问题并进行整改,自觉把政治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常委会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精心组织专题讲座。

  (二)开展调查研究。对政府性债务管理、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中心城区和恒口示范区“两违”问题、汉水人文博物馆群建设和法院执行、检察院侦监等15项工作开展了专题调研。

  (三)搞好人大新闻宣传。改版升级市人大网站,在《安康日报》开设“人大履职进行时”专栏。市人大常委会连续五年被省人大表彰为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全国人大机关刊物《中国人大》杂志连续4期集中刊载了原省、市区镇四级人大代表张明俊的履职先进事迹,以及市人大和旬阳、镇坪、汉阴、白河县人大的工作亮点和典型经验。

  (四)加强协调指导。重视加强与市“一府两院”的联系沟通,通过坚持邀请县区人大领导列席常委会会议,市县区人大常委会联动开展重点工作视察、调研等途径,密切了与县区人大的工作联系指导。

  (五)抓好人大机关建设。积极参与全国综治优秀市、国家森林城市、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扎实做好精准扶贫、城区周边绿化、联校支教、双创等工作,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好事。全年共受理、督办群众来信来访530件次。

  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监督工作在针对性上、力度上、实效上仍有差距;代表作用发挥不够仍然是人大工作的短板;常委会履职的能力和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等。

  五、2016年的主要任务

  2016年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市委三届九次全会和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的部署,紧扣脱贫攻坚、稳增长、惠民生、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重点,切实增强监督实效,积极开展地方立法,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持续推进人大工作创新发展,为实现我市“十三五”良好开局营造良好的民主法治环境。

  (一)高度重视监督问效。加强经济运行和预决算审查监督,全力助推经济稳定增长。组织对脱贫攻坚工作、汉江水质保护、生态旅游、畜牧产业发展、公共文化事业、电子商务发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中心城市公交系统规划建设与运营管理、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优秀综治市创建、律师工作等进行视察和调研,并听取和审议相关专项工作报告。扎实推进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深化重点审查,促进预算编制精细化;搞好预算执行过程的动态监督,强化预算刚性执行力; 跟踪监督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市级政府性融资建设项目、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督促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推进执法、司法工作监督,对《预算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二)积极开展地方立法。建立完善立法项目征集、起草、论证、协调、审议、评估工作机制,统筹法规的制定、解释和配套、备案等工作。组建立法专家库,加强机构和立法能力建设。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重点领域积极稳妥地做好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工作。

  (三)依法行使决定权和任免权。对事关全市改革发展大局的根本性、长远性、全局性问题,适时作出决议、决定,并督促市“一府两院”有效落实。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的有机统一,实行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制度。对5至7名市“一府两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履职情况开展评议。

  (四)支持和保障代表履职。服务保障代表履职,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及时向代表通报人大工作情况,密切与代表和群众的联系。组织代表在县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述职并接受评议。指导县区人大组织代表开展调研、视察。完善代表建议网上办理工作机制,选择部分代表重点建议由常委会领导督办。依法指导做好县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五)全面加强自身建设。通过邀请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网上公开专项工作报告和审议意见等,提升人大工作的公开化、民主化水平。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工作开展调查研究,为常委会审议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和民意基础。加强人大宣传,推进“互联网+人大工作”信息化建设。切实推进中央、省市委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等重要精神贯彻落实,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统筹做好全市人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