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是城市发展的灵魂,城市管理是营造优美人居环境的保障。城市的规划及管理直接关系着民生福祉,体现着城市实力,决定着城市未来。
一、十二五以来安康城市发展的主要成效
十二五以来,安康牢固树立抓城市规划管理就是抓发展、惠民生的思想,结合地域特色,确立了“秦巴明珠、生态安康”的城市定位,制定了“一江两岸、一心多区;山水环绕、桥道贯通”城市规划结构和“打造核心、开发江北、西进东延、提升江南”的城市发展方向。通过不懈努力,全市城乡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一是规划引领发展。编制完成了《安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安康市城乡一体化建设规划》,在全省率先编制完成了《安康市城镇体系规划大纲(2014-2020年)》。“十二五”末,全市市县两级城镇总体规划覆盖率达100%,县城控规覆盖率达85%以上。完善的规划体系为城市发展绘就了蓝图,提供了建设依据。二是城市功能完善。区域交通枢纽地位凸显,建成了西康铁路复线和十天、安平高速公路及安岚、平镇二级路镇坪段,升级改造了4个县域过境段,阳安铁路复线、机场、石紫岚公路等重点项目开工建设,实现8县区通高速,公路通车里程2.5万公里,居全省第二,秦巴商贸物流中心初具雏形。城市骨架进一步拉大,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一江两岸”山水园林城市风貌开始彰显。三是产业优化升级。三次产业结构达到12.4:55.3:32.3,二产占比大幅提升。“一县一业”特色显现,新兴产业带动作用日趋明显,循环经济特色产业成为经济发展重要支撑。高新区获批秦巴山区唯一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区两园”承载能力增强,产业聚焦效应开始显现。四是城乡面貌改善。有效治理工业点源和农村面源污染,垃圾污水无害化处理设施实现县城全覆盖。综合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实施绿化亮化美化工程,营造了管理有序、环境优美、充满活力、独具魅力的城市形象,城市人口幸福指数和城市管理满意率明显提升。安康先后被评为“国家卫生城市”、“省级园林城市”,入选全国十大宜居小城,被省民政厅确定为全省唯一的省级生态养老示范市,被国家卫计委、民政部确定为全国首批医养结合试点单位,2014年李克强总理来安视察时称安康为“秦巴腹地的一颗璀璨明珠”。
二、城市发展规划及管理中的几个突出问题
一是规划建设用地严重不足。《安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规划基期2005年末的全市耕地面积575.5万亩,基本农田面积357.8万亩,规划目标年2020年确定的耕地保有量目标548.9万亩,基本农田面积465万亩。截止2014年末全市耕地面积为512.3万亩,基本农田面积465万亩,耕地实际减少63.2万亩,达到了规划控制指标的238%。规划期内我市建设用地总规模为11.7万亩,截止2014年已使用7.5万亩,剩余指标4.2万亩。安康未来发展离不开土地的支撑和保障,铁路、机场、高速公路、干线公路等一大批重点项目的建设,“三个一百万”人口布局的实施,江北新区的开发建设、江南老区的改造提升都需要占用大量土地,在保障区域粮食安全的前提下,未来安康可作为新增建设用地的空间十分有限。
二是土地开发与生态保护矛盾加剧。十三五时期是安康推进城镇化、工业化关键期,建设用地的增加必然挤占具有生态功能的农用地和其他用地,如:全市人口、产业集聚于月河川道,这一地段同时也是优质耕地集中区,保障发展与保护耕地矛盾突出。为了实现耕地占补平衡,规划期内还需开发一定数量的自然保留地,而自然保留地大多分布在生态条件脆弱区,对其开发不可避免地会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要在发展的同时保护好生存环境,控制并减少农业污染和工业、城镇废弃物对土壤、水源污染就变得更加迫切和重要,“一江清水送京津”的任务十分艰巨。
三是城市管理运行费用短缺。发展中的城市投资大部放在建设上,而管理投入则严重不足。近5年我市城市建设投资100亿元,超过前10年投资总额,而管理投资则十分有限。如环卫作业经费实行自收自支,年运行经费约需6498万元,但2015年仅2847万元可供支出;按国家规定定额标准,中心城区需配备环卫作业人员1778人,但实际不到800人,到岗率不足50%。公厕维护管理方面,从2013年起,公厕管护、运行经费未纳入财政预算,为减少运营维护费用,部分公厕只有缩短开放时间,有的甚至关停,造成资源浪费。
四是“两违”问题制约城市发展。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顽疾。随着中心城区规模、人口的快速扩张,价格低廉的住房和出租房市场需求急剧增加,因违法建筑成本低、投资回收时间短,很多群众萌生了“抢盖一栋楼,几辈不用愁”、“以房发财,一夜暴富”的思想观念。尤其是在一些重点项目征迁中,为减少征迁矛盾,对村民顶风抢建的违法建筑给予了补偿;对一些恶意缠访、对抗执法的违建户,出于社会稳定考虑终止执法等,使违建户尝到了甜头;加之中心城区历年违建存量大、涉及人数多,法不治众,拆迁远没有违建快,根本起不到应有的震慑作用,“两违”现象愈演愈烈,最终陷入违法建筑越管越多、越拆越难的恶性循环。
三、几点建议
一是高效集约利用国土空间。在中省制定国土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的基础上,指导市、县逐级制定全域性的国土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和耕地保护规划、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水资源保护利用等规划,形成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一级,国土空间开发利用规划为二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等为三级,其他各专业规划为补充的规划体系。大力推进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加大土地综合整治和政策、项目、资金的支持力度,推进散乱、闲置、低效建设用地整理和废弃、退化、污染、损毁土地的治理、改良和修复,实现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最大限度增加城市建设用地。
二是加大政策性补偿力度。建议实施差别化产业支持政策,帮助落后地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在规划和产业布局层面引导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重大产业项目、资金布局贫困地区、限制发展地区。建立生态补偿基金,把污染治理、污水垃圾运营、水土流失治理、生态移民和扶贫开发、环境友好型产业发展作为生态补偿重点,构建多层次生态补偿长效机制。加大对基层特色产业、休闲旅游、现代农业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资金扶持,促进地方经济快速发展。
三是推进城市法治化管理。建议按照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尽快出台贯彻落实的具体实施意见,加快统筹规划城市发展,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完善城市治理体系,提高城市治理能力。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制定出台有关城市管理综合性法规,让公正执法有法可依;加大对各地城管执法队伍、装备等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或进行政策性奖补。
四是加大城市“两违”治理。学习浙江治理违法建筑的先进经验,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把“两违”整治作为一把手工程,自上而下形成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监督考核体系。加强部门配合协调,建立控违联动机制,对违法建设,供电、供水、房产、工商、卫生等部门予以协同配合,不予办理相关手续。将“两违”人员纳入《陕西省违法失信“黑名单”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办法》管理,在网上公开曝光,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尽快完善相关配套规定,细化违法建筑认定标准,制定出台加强违法建筑治理的相关意见和分类处置办法,明确存量违建处置时间表及处置政策,推动早日实现城市无违建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