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发挥县级人大职能作用
新形势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十八届六中全会强调,各级党委应当支持和保证同级人大对国家机关及公职人员依法进行监督。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A下,如何拓展监督领域,丰富监督内容,深化监督措施,提高监督实效,是摆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面前的新课题。
中省加强县乡人大工作新部署,给人大工作提出了新任务。去年以来,中省相继就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作出了系统部署,对依法做好人大代表选举、规范人大会议、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加强改进监督工作、做好人事选举任免工作、加强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联系、人大自身建设等方面作出了总体安排,同时对县乡人大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提出了明确安排。这是新形势下优化国家治理顶层设计、夯实依法执政根基和推进法治国家建设的新的重大举措。新规内容具体,指标量化,操作性强,为加强县乡人大工作提供了组织和制度保障。
三法(组织法、代表法、选举法)修正新规出台,人大工作面临新机遇。三部法律修改的条款主要集中在县乡人大方面。规定在县人民代表大会设立法制、财经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明确了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和主席团在闭会期间的职责。同时,对县乡两级人大代表闭会期间活动组织等作出了具体规定。这是国家从法律层面对县乡人大组织建设、乡镇人大和人大代表日常履职进行的最高层次的制度设计,乡镇人大主席团“常设机构”和代表日常履职的法律地位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更加具体。这是基层政权建设和治理机制的一项重大变革,为做实做好基层人大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机遇。
突出主线充分发挥监督职能
推进民主法治建设是人大工作的主业。面对新机遇、新挑战,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围绕改革发展大局,突出主线,全力推进四项重点工作。
提高常委会履职水平,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在行使监督权上,要依法规范权力运行,明确权力清单,完善监督机制,善于钢性监督,针对依法行政、公正司法重点环节和法律法规实施的难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以及法律施行中的薄弱环节,加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有效防止和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确保国家法律法规正确实施;在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上,要理顺关系,主动作为,严格执行相关工作制度和议事制度,不断增强决策的前瞻性、科学性和操作性;在行使任免权上,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选举权任免权相统一,扩大委员和代表对人事任免的知情权,尊重委员和代表的民主权利,严格任免程序,确保选人用人风清气正。
充分发挥人大职能,推动“陕西强县”建设。要紧紧围绕县委的总体部署和十三五规划,聚焦“产业升级、城镇建设、民生改善、脱贫攻坚、社会治理、改革创新”等重点领域和群众关切,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手段,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着力破解难题,开展“大合唱”,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在实施全县发展“大合唱”中,要聚焦新兴产业、投资环境、民生改善、现代治理等重点领域,加强调查研究,深入把握县情实际,完善工作思路,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促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推进工作,实现思想观念和工作模式的转变,尽管适应“三项机制”的新要求,克服庸懒散,激发各方活力。要力戒坐而论道,夸夸其谈,全力促进发展,当好表率楷模。
组织代表开展日常履职,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在坚持和完善过去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要加强对《代表法》的学习宣传,使全体代表明确自身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大会期间和闭会期间的工作职责,提高履职为民的自觉性;完善代表列席常委会制度,提高人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度;健全完善代表小组制度,发挥代表小组工作室平台作用,做实代表联系选民、民情日记、代表接待选民、代表述职评议等工作,提高代表小组活动的质量和效果;要开展人大代表全员创优,组织县镇代表积极参与,树立一大批优秀代表典型;要适应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加强对代表的日常监督,使代表成为遵纪守法、引领发展、维护稳定、一心为民的时代典范。
加强镇人大工作指导,提高基层治理水平。乡镇人大是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实践者。做实乡镇人大工作,是推进现代治理的首要任务。要坚持镇人大主席规范运行、组织代表日常履职、指导推进村民自治“三位一体”的总体思路,加强关键环节的具体指导,强化乡镇人大的主体责任,在提高主席团履职能力和监督水平、充实代表小组活动内容、“双联系”制度落实、村民议事和村民监督委员会两项制度落实、村规民约的制定施行等五个方面持续用力,全力推进“新三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在我县的施行,努力构建镇、村两级民主监督新机制,使县域基层治理步入标本兼治、依法有序、长治久安的轨道。
建设“五型班子”提高履职能力
要按照建设“学习型、能力型、创新性、务实型、清廉型”班子队伍的要求,与时俱进,丰富载体,系统策划推进,努力把旬阳人大干部队伍建设成为坚强有力、人民信赖的好班子。
系统学习,提高素质。要增强学习意识,把学习作为人大的履职基础,作为一种政治责任。要通过全员培训、专题培训、扩大交流等多种途径,系统开展政治理论学习,系统策划组织学习法律,使代表和人大干部队伍具备较完备的法律素养;系统组织学习人大专业知识,熟练掌握人大工作的基本原则和方法要领,结合三查(察)活动和审议,组织学习掌握人大相关制度规定,熟悉人大工作的程序,善用人大的方式推动工作。在建设学习型班子中,要坚持建设“学习型干部、学习型班子、学习型机关”齐头并进、同步实施。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围绕全县大局、围绕人大工作重点任务进行选题,并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有的放矢,讲求实效。认真办好“人大干部讲堂”,精选课题,注重质量,系统系列开展,促进学习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紧密联系群众,加强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是人大工作的基本路线,调查研究是人大工作的基本方法,接地气是人大工作的优势所在。要把密切联系群众、加强调查研究作为开展人大工作的途径和方法,在开展人大工作和组织代表日常履职中,要把群众期盼的民生问题放在首位,要抓好县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联系代表与群众、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双联系”制度的实施,确定结对联系对象,明确联系责任,建立联系台账,加强督促检查,在新起点上把“双联系”活动做实做好,直接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意愿,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联出感情,联出实效。要以促进问题落实、提高监督实效为目标,做实做细前期调研,善于掌握和运用第一手资料,勤于思考研判,不断提高审议监督的预见性,提高人大工作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要通过紧密联系群众,加强调查研究,着力提高人大班子和人大代表科学统筹判断、把握大局能力,依法监督和民主决策能力,推动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丰富手段,加大力度。敢不敢监督,会不会监督,能不能对法律实施的盲点、群众关注的焦点、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实施监督,体现县人大常委会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在监督内容上,要以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施行为切入点,既要紧扣县委提出的工作部署和建设陕西强县战略目标,对产业转型升级、生态环境保护、优先保障民生、社会治理创新等方面开展重点工作监督,解决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又要针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以及工作短板,加强对权力运行和关键岗位用权的监督,确保少走弯路,不出问题。在监督手段上,要积极探索在新的形势下实施有效监督的新方法,提高对重大敏感事项反应和判断能力,加大审议督查力度,深化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满意度测评工作,跟踪问效,注重落实,努力提高监督的有效性;加强干部任内监督,加快建立人大任命干部任内监督制度和人大代表约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制度,促进干部监督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全面开展人大选举任命干部定期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工作,充分利用测评结果,促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清正廉洁,勤政为民;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旬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突出问题,适时开展专题询问、质询和特定问题调查,实施刚性监督;积极探索实践,将绩效管理引入人大监督体系,建立一套适合人大监督工作实际的绩效评价机制,不断提高监督效能。
(作者系旬阳县人大常委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