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问题的几点建议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担负着维护文化市场经营秩序,促进文化产业发展、发展先进文化、抵制腐朽文化、清除文化垃圾的重要职责,其根本目的就是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促进文化大繁荣大发展,在全面依法治国中处于极为重要的位置。新形势下,如何做好文化执法工作?
一、建立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的保障机制
文化执法队伍既要数量适当,又要人员素质高,既要思想过硬,又要业务过关。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建立和培养一支训练有素、精通法律政策和具备一定文化科学技术的行政执法队伍。
1、抓好人员保障。党委、政府要对文化行政执法综合改革加强领导和组织,适当根据本辖区市场规模,合理增加执法人员编制。同时将素质高、责任心强、年富力强的骨干力量充实到执法队伍中来,尽快改变当前文化行政执法力量薄弱的现状。
2、抓好素质保障,利用执法资格管理、工作量化考评、能力测评等途径,培养“一专多能”复合型人才,改善执法队伍结构、强化执法素质。
3、抓好装备保障,根据现代执法管理的要求,完善交通、通讯、检测等执法装备,解决执法经费短缺、执法手段落后的问题,逐步实现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现代化、科学化、信息化。
二、加快文化立法进程,不断完善文化政策法规体系
加强文化法制建设,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方面。随着文化发展在国家战略发展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位置,文化事业、文化产业也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与壮大。丰富的社会实践与现实需要也彰显了文化立法的重要性与紧迫性。与现实需要相比,我们还有大量文化立法工作要做,已经制定通过的法律也需要不断修改完善,相应的法规与条例也要不断补充。要真正建设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文化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提高依法治文、依法行政水平,让文化法制建设成为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有力保障。
三、加强部门协作,形成执法合力
文化市场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涉部门多,目前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的力量较为薄弱,单靠文化执法“孤军奋战”也不现实。要切实抓好文化市场管理,就必须搞好部门的横向协同,充分发挥当地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一方面,建立与文化行政审批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将综合执法部门的年终检查意见作为经营单位是否通过年检的必要条件。另一方面,建立联动机制,加大文化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对于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文化执法与检察机关加强联系,搭建便捷、高效的信息沟通渠道,提高执法透明度,促进相关执法、司法信息共享,加大对文化市场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形成强大的威慑和警示效应。
四、加大业务培训,培养专业型人才,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
文化市场是一个最先进、最活跃的市场,各种高新技术往往在文化市场中最先体现。特别是近年来,音像市场、电子出版物以及网络文化的兴起,新型文化娱乐项目不断涌现,传播速度越来越快。但文化市场管理手段、管理者的综合素质远远没有跟上。必须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方法、多种途径有组织、有针对性的选调内行专业性人才,对各级文化市场管理人员定期进行培训,通过集中学习和交流,相互促进和提高。通过全员全面系统的培训,分层次、有重点地学习培训,使文化执法人员对文化市场法律法规有比较全面的了解和掌握,增强依法行政意识,逐步提高其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作为监管各类文化经营活动的专职执法机构,只有与时俱进,切实转变执法观念,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正派、形象良好的执法队伍,才能真正实现坚持两手抓两手都硬的原则,才能在新形势下依法保护国家文化安全、维护文化市场良好秩序、保障文化市场健康发展,才能永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与先进文化的生机与活力。
(作者单位:岚皋县文化旅游广电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