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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构建惩防村干部贪腐机制的做法与成效

作者:王仁康发布时间:2017-05-04 00:00 来源:安康发展 【字体:

  石泉县构建惩防村干部贪腐机制的做法与成效

  王仁康

  2014年至今,石泉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484件,其中涉及村级199件,占信访总量的41.1%;处置问题线索482件,涉及村(社区)干部269件,占55.8%;给予党政纪处分269人,涉及村(社区)干部133人,占49.4%。针对“村官”贪腐案件多发频发的现实,石泉县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让群众更多享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的要求,勤于实践、敢于亮剑,创新打出了一套颇具地方特色的惩防村官贪腐问题的“组合拳”,在实践中取得明显成效,探索积累了可供各地借鉴的惩防“村官”贪腐的有益经验。

  一、精准发现、从严查处,高悬震慑村官“不敢腐”的利刃剑

  精准发现是惩防“村官”贪腐的关键环节。为切实做到精准发现、靶向惩治,着力破解“村官”队伍中存在的贪腐问题,石泉县“四法联动”、精准发力,综合施策、从严查处,对村(社区)干部形成了“不敢腐”的强力震慑。

  运用党风廉政巡察深度“扫描”。针对干部群众不愿不敢反映、日常监督检查难发现难深入的侵害群众利益的“隐形问题”,县上创新推行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巡察机制,运用巡察“五步工作法”,集中时间和人力物力,紧扣“账务财务必查、惠农项目必看、热点问题必问、关键人员必访、资金兑付必核”等重点,深

  挖彻查、抽丝剥茧,从而揭开了村(社区)存在“隐形问题”的盖子,查处了一批小官小贪的蛀虫。近两年来,全县已完成对11个镇(含140个村、21个社区)和15个县直部门开展巡察,共督促整改问题105件,移交问题线索119件,立案45件,诫勉谈话43人,给予党政纪处分62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9人,追缴清退资金306.89万元,其中退还群众55万元,监督上实现了全覆盖,惩戒上形成有力震慑,有效保障了集体和群众利益。

  开展村级财务审计全面“体检”。针对村级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不公开,村干部乱收费、收入不入账、侵占资源资产等违纪违法行为易发多发的问题,县纪委联合审计、财政等部门,突出审计重点,抓住关键少数,分期分批对全县村(社区)开展村级财务专项审计。目前已对29个村(社区)进行了专项审计,共查出各类问题22条,违规违纪资金26.5万元,管理不规范资金130.17万元,收缴资金13.5万元,退还到户0.5万元,移送问题线索4件,提出建议12条,处理村(社区)干部8人,其中党内警告处分3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5人,倒逼村级财务管理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使村级财务“糊涂账”变成“明白账”,确保了集体资金的使用安全和绩效。

  开通民情直通车常态化“监督”。针对下访接访难以经常、群众反映情况不方便等问题,县纪委将原信访举报渠道规范升级为信访民情“直通车”制度,采取跟集赶会、走村入户等方式,将监督举报平台搬到群众家门口,常年到11个镇巡回下访接访,使群众不花一分钱、不跑一点冤枉路就能反映问题,实现了民情民意收集和信访举报受理的常态化、便捷化和规范化。自民情信访“直通车”制度推行以来,累计就地就近接访群众7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500余份,受理并解决各类问题156件,对收集到的问题逐条分析、分类处置,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使村干部感到监督“无时不在”。

  缜密初核直查快办突显“威力”。针对群众对治理好“村官”腐败问题的高度关注和强烈期盼,县纪委健全完善了问题线索集体排查和案件直查快办制度,对通过基层巡察、信访举报、财务清理、审计监督等渠道发现收集的问题线索,严格按照拟立案、初步核实、暂存、谈话函询和了结五类处置标准,分类分件处置,同步建立线索处置工作台账,实行跟踪督办、办结销号。对问题反映集中、群众反响强烈、情况较为复杂的突出问题,坚持提级办理、直查快办,下查一级。严肃查处了城关镇井岗村文书文子良、池河镇良田村党支部书记陈道根、村主任郑诗清、原村支部书记郑诗培贪污贿赂案,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仅2016年县纪委就直查立案22件,处分违纪村干部30人。直查快办制度“快、准、狠”的鲜明特点,达到了以惩示威的目的,营造了村(社区)干部“不敢腐”的震慑氛围。

  二、厘清职责、阳光运行,织密扎紧村官“不能腐”的铁篱笆

  厘清职责、规范运行是惩防“村官”贪腐的金盔利器。为真正做到明权明责、夯实责任,从源头上遏制“村官”腐败现象的发生,石泉县四措并举、按图索骥,依规依章管事管人,筑牢了预防村官“不能腐”的防火墙。

  廓清村官履职“权责单”。针对群众反映集中的因权责不清带来的村干部“任性”用权、违法违规办事等问题,县上从权力清单目录化、权力运行制度入手,将基层小微权力按照村级工程项目建设、物资采购、三资管理、文书证件办理、政策执行、组织人事、公共服务、党务村务公开等8大类,逐项逐条、深化细化,建立了村级“小微权力清单”;结合近年来查处发现的村组干部易触碰“红线”问题,建立了以预防为主的48条“负面清单”,厘清了“村官”的权力职责边界,使干部知道哪些必须做、哪些可以做、哪些不能做,大大压缩了村干部任性用权的空间,加快了农村基层组织权力运行的科学化、规范化、透明化进程。

  规范议事决策“路线图”。针对过去村级议事决策程序不规范、主要干部习惯于“一言堂”而导致干群关系紧张的现状,真正把村级党组织的领导权、党员参与权和村民监督权落到实处,县上探索建立了“五步三公开”工作法,即要求村级重大事项的决策,必须按照“党员搜集民意、支部讨论提议、村民大会决定、村委组织实施、监委验收评议和公开办理事项、公开决定内容、公开实施结果”的程序运行;配套建立了村三委干部分类培训、责任追究和村级议事决策全程纪实制度,规范提高了村级组织议事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水平,调动了党员群众参与村级事务决策的积极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了“村官”贪腐现象的发生。

  明确阳光执行“任务书”。公开是最好的防腐剂。针对村(社区)干部行使职权和执行政策不规范、不公开的问题,县上依据健全制度、统一流程、规范操作、民主公开的原则,建立健全了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制度,明确了村(社区)各项权力的承办主体、职责权限和办理程序,梳理形成了“小微权力”的规范运行流程图,阳光透明、从严执行,切实做到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动态内容定期公开,专项内容适时公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及时公开,临时性、阶段性重大事项随时公开。同时建立了村干部及其直系亲属享受惠农政策公开制度,规定凡是享受本村(社区)低保、危旧房改造、贫困补助、救灾扶贫、种粮直补、退耕还林、农业综合直补、土地复垦、计生奖励、临时救助等惠农惠民政策情况,必须带头进行公开。村(社区)干部每届任职伊始和每年年初,公开凉晒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年终按照“双述双评”要求,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一举将村(社区)权力放置于“阳光”下,装进制度的笼子。

  建立固牢党务村务“监督网”。针对村(社区)居民监督委员会监督乏力、作用发挥不明显等问题,县上出台了《镇纪委直管村(社区)居民监督委员会工作暂行办法》,明文规定村(社区)居民监督委员会在镇纪委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直接向镇纪委负责并报告工作,不从事具体的村务工作。明确要求监委会主任列席村(社区)“两委”所有会议,全体委员列席村(社区)居民监督委员会监督范围内的事项会议,监委会成员有权对重大事项的决策提出意见建议,充分保障发挥了村(社区)居民监督委员的权力、地位和作用。健全完善了监委会人选把关、工作考核和问责追究办法,规定凡村(社区)居民监督委员会候选人,必须经镇纪委组织考察批复后按规定选举,绩效补贴由镇纪委考核发放,对履职不到位、工作不作为的从严问责,倒逼村(社区)居民监督委员会铁面执纪、无私履职,实打实将监督的触角拓展延伸到“神经末梢”,使村(社区)干部处于全天候监督之下,从而形成了村官“不能腐”的硬约束。

  三、政策激励、惩戒导向,用好用活村官“不想腐”的指挥棒

  政策激励、惩戒导向是惩防“村官”贪腐的良丹妙药。为真正做到双向激励、强化自律,从信念上预防“村官”腐败现象的发生,石泉县四管齐下、标本兼治,切实增强村官“不想腐”的思维定力。

  教育先导塑造人。巩固拓展舆论阵地建设,加强反腐倡廉宣传,县上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创新运用“互联网+”思维,组建县、镇、村三级党群微信学习交流班,利用在线学习、在线测试、在线交流等形式,将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为增强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每年对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件逐一分类剖析,编印成警示案例读本,村(社区)党员干部人手一册,深研细读,以案明理,警示警醒,使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权力观和价值观,时时刻刻把党纪国法牢记于心、挺在前面。

  政策保障激励人。县上制定了《关于创新和加强村级党组织建设的意见》,出台了《村党支部书记选任管理暂行办法》,围绕基层党组织建设优人优责、优绩优酬“四优”标准,确立了政治素质强、双带能力强、协调能力强和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三化三强”选人用人导向,搭建了有能力、想干事、干成事村干部施展才能的舞台。对年满60周岁正常离任村(社区)的干部给予生活补助,健全完善了村(社区)办公经费保障和报酬待遇正常增长机制,将村(社区)干部工作与绩效考核、评优树模、提拔使用挂钩。重点对文化程度高、工作实绩突出、善于做群众工作的45周岁以下的村干部定向培养,优先推荐报考公务员,对优秀大学生村官,直接选拔为乡镇副职或镇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近年来全县相继有4名优秀村干部走上公务员岗位,2名被录用为镇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村官被提拔为副镇长,消除了村(社区)干部工资待遇低、离职没保障、发展空间小的后顾之忧,激发了村(社区)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

  评优树模引领人。在全县深入开展“比学习看谁素质过硬修养好、比工作看谁求真务实干得好、比担当看谁工作负责尽职好、比廉洁看谁遵纪守法自律好、比服务看谁深得民心口碑好”的“五比五看五好”竞赛活动;采取月推荐、月公示、年总评的方式,每年开展“石泉十佳、石泉十美”先进人物评选表彰活动。近两年村(社区)干部被评选表彰为“石泉十佳、石泉十美”等各类先进典型41人。2016年通报表彰“五好”村(社区)党支部书记20人,优秀支部委员150人。在典型人物的影响带动下,全县上下学习先进、见贤思齐、创先争优蔚然成风,为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注入了源源不断地生机与活力。

  严考重罚倒逼人。县上制定出台了《村(社区)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办法》和《村(社区)干部受纪律处分与绩效补贴挂钩办法》,对受到“一票否决”的村(社区),一年内班子不得授奖,村(社区)干部不得评先评优,不得推荐参加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考试,不得作为“两代表一委员”候选人;对违规违纪受到纪律处分的村(社区)干部,视其受处分类别,分别按10%、20%、30%、50%、100%五个档次扣发绩效补贴,2016年全县11个镇共对20个村实行“一票否决”,扣发43名受处分村干部绩效补贴74456元,同时与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政治荣誉挂钩,使其经济上受损失、荣誉上丢面子、发展上受影响。惩罚力度的加大,违纪成本的提高,权衡利弊得失“不想腐”正向效应日益凸显。

  石泉县通过坚持问题导向、实事求是探索创新形成的惩防“村官”贪腐的组合拳取得了明显成效。近年来,该县查处和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受到市委表彰,全县群众“非访”和越级访逐年降低,群众对党和政府及其干部的满意率均在95%以上,全县农村基层呈现出和谐稳定的良好发展局面。

  (作者系中共石泉县委常委、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