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依法治市 助力追赶超越
尹海燕
市第四次党代会确立了“全面从严治党,奋力追赶超越,为加快建设西北生态经济强市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的战略抉择,依法治市就是实现追赶超越法治保障。
一、深刻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重要意义
1、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启动了依法治国新的里程碑。所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必然要求。
2、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现实需要。“十二五”初,市委市政府就提出建设“富裕安康、生态安康、法治安康、人文安康、和谐安康”,党的十八大以来,市委作出了“走民生为本的循环发展之路,建设美丽富裕新安康”战略决策,法治安康是“美丽富裕新安康”的题中之意,强调要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作用,党要依法执政、政府要依法行政、民众要遵纪守法、社会要和谐稳定。
3、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是安康实现追赶超越的重要保障。2015年春节前夕,习近平总书记来到陕西调研,为陕西提出了“追赶超越”的定位和要求。追赶超越”成为中共安康市第四次党代会的主基调和总要求。市第四次党代会在规划安康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五个显著提升”的“文明程度显著提升”中强调:“法治安康建设全面推进,社会治理水平和公众安全感步入西北前列,全国综治优秀市创建成功”,七大重点任务的第七个方面就是:“着力加强法治安康建设,构建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新格局”,要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和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充分说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是安康实现追赶超越的重要任务、重大措施和重要保障。
二、认真分析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存在问题
近年来,安康市的普法活动不断开展,全市人民整体的法律意识和素质有了很大的改观,但仍然存在着法治意识淡漠问题。部分党员干部依然习惯于按照上级的指示和行政手段去办事,没有把坚持依法行政,运用法治手段解决问题、推动工作放在首要位置。一些地方的民众对法律知之不多,遇到疑难问题的时候,不去寻求法律帮助,而一味蛮干或盲目上访,不仅不能有效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且还形成社会不稳定的隐患因素。
少数机关工作人员的机关作风仍然比较严重,存在着不愿意或不大胆履行法定职责,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有的执法人员工作方式简单粗暴,在执法过程中经常与群众发生矛盾和纠纷;有的执法人员滥用职权,执法犯法;有些基层干部存在不作为乱作为;有些行政执法部门执法公信力不高;一些执法部门在国家法律、法规颁布或实施初期搞的声势浩大,但过了风头,一切又恢复了原样;选择性执法现象时有发生,而对限制性规范行为和提供服务的规则执行落实又往往不到位。一些机关和部门仍然出现政令不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情况。
三、努力营造有利安康追赶超越的法治环境。
1、建设法治政府,做到依法行政。要以创建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市为抓手,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制度建设,创新管理方式,努力建设责任政府、法治政府、诚信政府、服务政府、廉洁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把依法行政作为政府工作最基本的要求,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尤其是执法执纪部门和国家公职人员要严格依法行政,做到有权必有责、违法必追究。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着力提高行政决策水平,严格落实市政府重大决策程序规定实施办法,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外公布权力清单。着力解决多头执法、执法缺位、重复执法、推诿扯皮等问题,完善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对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监督等行政行为进行全方位规范,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律师担任政府及有关部门和有关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为政府依法行政和部门单位依法管理社会事务提供法律服务。
2、坚持公正司法,维护公平正义。切实维护法律权威和尊严,尊重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加强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努力营造人们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法治环境。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改进工作作风,规范司法行为,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切实解决好老百姓打官司难问题,使每一个司法案件都能让群众感到公平正义,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司法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规范司法行为,加大司法公开力度,落实司法为民措施,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确保司法权的正确行使,努力为法治安康建设提供基础性保障。坚持和完善假日法庭、速裁法庭、巡回办案等为民举措。切实转变服务群众的工作作风,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推进律师主动介入信访案件,引导上访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积极推进司法改革,保证公正司法,防止以权压法,坚决惩治和杜绝司法腐败现象。严格法治队伍监管,着重解决吃拿卡要、滥用职权、执法不公、司法腐败等突出问题,坚决清除队伍中的害群之马。
3、创新社会治理,建设和谐安康。更加注重运用法律手段妥善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解决信访突出问题。以扩大有序参与、加强议事协商、强化权力监督为重点,拓宽基层民主范围,丰富基层民主内容,保障人民群众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广泛开展依法治理活动,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充分利用市长公开电话、行风热线、网络媒体的平台,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工作体系,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深化平安安康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防范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4、开展宣传教育,提高法治水平。认真落实《安康市2016-2020年依法治市规划》,扎实推进《安康市“七五”普法规划》的实施,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法律六进”活动。大力开展依法治市、依法治县(区)创建活动,抓好基层和行业的普法教育工作,坚持用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引导全体人民遵守法律、有问题依靠法律来解决,依法维护社会秩序,形成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长效机制,市委组织部将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列入培训课程,市县党校把法制课程列为各级领导干部必修课进行培训。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依法治市和以德治市相结合,把法治建设和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他律和自律紧密结合起来。创新和完善司法调解机制,提高法律服务水平,推进“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加大对困难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依法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5、强化监督机制,确保工作落实。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非法干预,坚持公正司法、为民司法。完善“一府两院”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健全对行政执法和司法机关评议制度、人大代表视察制度。强化行政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确保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不断提高,全社会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不断强化。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加快形成。
加快依法治市进程,推动科学发展,实现追赶超越,是全市上下的共同责任和一致期望。我们相信,在中共安康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解放思想、凝心聚力,追赶超越的信心会更加坚定,建设西北生态经济强市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一定能实现!
(作者单位:中共石泉县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