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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实践载体 推进三治融合 将治理有效落到实处

作者:梁 涛发布时间:2018-07-08 00:00 来源:安康发展 【字体:

  

  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新时代“三农”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提明了发展方向。乡村是最基本的治理单元,治理有效是“六大任务”的关键环节,治理的好坏决定着乡村社会的发展、繁荣和稳定。2015年以来,旬阳县委创新“道德评议”“三力联调”“诚、孝、俭、勤、和”新民风等实践载体,将自治、法治、德治力量有机融合,较好地实现了村民自治落地有力,乡村法治化解纷争,道德伦理滋养心灵,形成了“党建引领·三治融合”乡村治理模式。这一创新实践,与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高度契合,受到了国务院李克强总理的批示。

  一、创新“道德评议”,让村民自治真正落实

  村民自治的根本,关键在于保证和支持广大基层群众实行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是乡村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针对村民自治中“参与度不高、说教无力度、法治难接地、自治无实效”的共性问题,融入传统“乡贤自治”理念,创新开展“群众说、乡贤论、榜上亮”道德评议,由群众推荐本村乡贤精英组成道德评议委员会,通过群众说事找议题,乡贤论理辨是非,榜上亮德扬正气。仅2017年,运用道德评议化解信访积案240余件,聚焦脱贫攻坚开展道德评议519场次,442户自愿放弃贫困户“帽子”。全县305个村均修订了村规民约,把优秀传统、法治精神和本土民俗融入其中,以道德评议强化村规民约执行落实,让村民自治真正落实见效。

  二、做实“三力联调”,以乡村法治定分止争

  信访多、矛盾多、民商案件居高不下,单靠法院裁定审判,虽能结案了事,但也容易激化矛盾结“世仇”,既影响和谐,还为民商纠纷转为刑事案件埋下隐患,一直困扰着党政机关、司法机关。为此,我们将乡村法治工作的重点聚焦到矛盾纠纷化解上,探索由司法、道德、行政三方力量共同参与的“三力联调”乡村调解。在“谁来调”上,成立县镇村组四级调解组织2162个,医患纠纷、交通事故等专业化调委会14个,建立由司法人员、乡贤精英、基层干部共同组成的调解人力资源库,组建7536人的专兼职调解队伍,对调处成功的落实财政奖补。在“如何调”上,通过“集中调解”“三次终结”“诉调对接”等具体做法,打开“心结”、消除矛盾,减少信访积案、预防越级非访。两年来,全县治安案件、刑事案件、信访总量大幅下降。

  三、推进“五字新风”,把德治教育落地落细

  德治是社会舆论与自觉修养相结合的“软治理”。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和传统优秀文化内涵,将“诚、孝、俭、勤、和”新民风建设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践载体,深入开展“小手拉大手、共建新民风”“建设新民风、旬商在行动”“践行新民风、巾帼争先锋”“弘扬新民风、谢绝升学宴”“讲好旬阳故事、传承优秀文化”等40余项主题活动,把新民风融入日常管理,体现到行业准则,促进社会道德水平提升。广泛开展“传百姓家规、立百姓家训、正百姓家风”,继承和弘扬己有的“好家规”,整理和丰富遗失的“老家规”,学习和借鉴修订的“新家规”,使家庭成为涵养美德、陶冶情操的“心灵归宿”。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县涌现出一大批“道德模范”“美德少年”“好婆婆”“好媳妇”“陕西好人”,创建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283个,金寨镇、棕溪镇王院村等6个村镇和单位荣获“国”字号文明称号。

  四、深化“党建引领”,使基层组织更加坚强

  开展乡村治理,核心在加强党的领导,关键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发挥。推进“三治融合”乡村治理,必须始终坚持以党建为引领,确保乡村治理正确方向、有力有效。以村级“两委”换届选举为契机,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廉洁关,突出服务能力强、带富能力强,配强村级班子,选优支部书记。出台《旬阳县村(社区)主要干部“十严禁”行为规范》《旬阳县村干部坐值班制度》等规定,规范村干部行为。村村设立便民服务中心,开通“便民服务热线”,推行“网格化管理、心连心服务”模式,实现便民无盲点、服务零距离。创新开展党员“亮身份、晒业绩、作表率”全员行动,探索“党员百分制星级管理”办法,亮出自信,晒出压力,倒逼作为。

  (作者系中共旬阳县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