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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村财审计工作的调查报告

作者:马午牛发布时间:2018-07-08 00:00 来源:安康发展 【字体:

  

  为深入推进村财审计工作,不断把村财审计工作的“安康模式”推出陕西、迈向全国,我们对全市村财审计工作进行了调查。

  一、基本情况

  (一)村财审计试点

  从2015年11月开始,全市10个县区、10个镇、207个村开展了村财审计试点工作,到2016年5月底试点工作圆满结束。移送案件线索25件,查出非法获取财政资金93.55万元,清理帐外资金1334.34万元,挤掉债务水分110.59万元。为推进村财审计全覆盖积累了宝贵经验。

  (二)村财审计全覆盖

  2016年7月,村财审计全覆盖工作全面推开,市审计系统组建541个审计组,集中1447名审计人员,对全市村(社区)实施全覆盖审计。截止2017年5月,10县区、140个镇全面完成了1851个村(社区)的审计任务。查出非法获取财政资金219.27万元,侵占集体资金156.23万元、侵占农户利益88.77万元,清理账外资金1799.52万元,挤掉债务水分299.31万元,收缴违规资金332.05万元,促进民生资金兑现22.78万元,归还被侵占集体资金71.33万元,退还被侵占农户资金25.93万元。移送案件线索100件,涉及人员103人,处理处分71人(其中党纪处分69人、政纪处分2人)

  (三)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

  根据赵俊民市长指示精神,为深化村财审计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的监督管理,我市自2017年7月起开展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工作。截止2017年9月,十县区、高新区、恒口示范区共开展审计444个,已审结85个。查出非法获取财政资金270969元,侵占集体资金74512元、侵占农户利益286844.88元,清理账外资金1940630元,挤掉债务水分47800元;化解突出信访问题21件,促进村务公开164项;移送案件17起,其中移送司法机关1起,移送纪委监督机关16起。

  二、主要做法

  (一)市级主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村财审计全覆盖工作,主要领导先后深入县区指导调研,探索破解工作中的难题;市审计局7名领导分别牵头包抓12个县区(包括高新、恒口),定期督查指导;市局先后编制了《镇办财政审计所村级财务收支审计工作指导意见》《安康市村级财务审计工作操作规程》《安康市审计局村级财务审计指导工作方案》等系列制度文件,使村财全覆盖审计工作有本可参、有章可循。

  (二)县区主导。各县区及时成立由常务县(区)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积极发挥主导作用,为村财审计全覆盖工作提供保障。比如,汉滨率先设立村级财务审计指导股,新增4名编制;石泉为财政审计所招录17名工作人员充实审计队伍;旬阳、白河将村财审计工作纳入县对镇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汉滨、旬阳、汉阴、白河、岚皋、平利、宁陕、镇坪8县区下发文件落实财政审计所工作人员津贴,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

  (三)镇办主责。各镇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切实加强对村财全覆盖审计的领导,成立由党委书记或镇长(办事处主任)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审计实施方案、夯实工作措施、统筹解决工作中的人、财、物等实际困难,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研究、妥善处理、督促整改,全面落实村财全覆盖审计的主体责任。

  (四)所为主力。财政审计所迅速转变角色,积极投身村财全覆盖审计,尽职尽责、以干克难,切实发挥主力军作用。

  三、取得的成效

  (一)维护了群众切身利益。自2015年开展村财审计试点到村财审计全覆盖再到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三年来不但查出了非法获取财政资金、侵占集体资金、侵占农户利益资金,清理了账外资金,挤掉了债务水分,收缴了违规资金,而且促进了民生资金兑现,归还了被侵占集体资金,退还了被侵占农户资金。有效消除了村组资金监管盲点,保障了国家资金和集体资产安全及效益,维护了群众切身利益。

  (二)巩固了党的执政基础。村财审计厘清了部分群众“老上访”的财务问题,处理了群众反映久拖不决的问题,缓解了干群矛盾,纠正了基层群众对村干部“不信任”的倾向,解决了很多突出信访问题。通过给群众一个“明白”、还村干部一个“清白”,使农村社会矛盾得到有效化解,干群关系更为密切,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根基更加巩固。

  (三)规范了村干部行为。通过村财审计充分发挥财政审计所职能,一方面解决了长期存在的农村财务监管主体缺失、责任不实、手段缺乏、能力不足的问题;另一方面不断织密扎紧制度笼子,及时配套建立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有效遏制了村干部违纪违规问题以及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其次,及时将查出的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移送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处理,达到了正风肃纪的效果。

  (四)提高了村民自治能力。市县审计机关定期组织开展村干部培训,突出财务知识、财经法规知识培训,提高了村干部的业务能力和守法意识;修订、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办法》《村级报账员制度》,有效促进了村级财务管理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通过审计监督,真正落实了“村务公开、民主理财、民主决策、民主监督”要求,明确了村监委会的监督思路,落实了监督依据,树立了监督权威,而且强化了村民自治手段,提高了村民自治能力,使村民自治制度与依法治理要求在农村实现统一。

  (五)促进了基层政府职能转变。镇政府利用审计监督手段,改变了依靠行政命令单一的管理模式;强化依法管理理念,拓展了社会治理思维,推动职能由行政管理向依法监督转变。完善乡村社会治理体系,为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农村民主发挥了积极作用,有效提升了政府公信力。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财政审计所人力不足,工作质量不高。2015年镇(办)机构改革,将审计职能并归镇办财政所,成立财政审计所。不但要承担原来的财政业务工作,新增加村级财务审计工作职责,同时还承担了更多的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临时交办工作。工作量大而繁杂,但人员没有增加,人员结构老化。二是机构设置不合理。县区一级没有设立村级财务审计指导机构和配备专门人员,县区审计机关人员本来自身工作任务很重,据统计80%审计人员参与指导镇(办)村财审计工作,导致县区审计机关审计人员超负荷工作。这种现状不利于村级财务审计指导工作持续、深入、高质量地开展。三是镇(办)机构改革以后,财政审计所属镇(办)内设机构,在村级财务审计监督活动中,对审计出来的问题无权进行处理处罚,存在缺乏执法主体资格,审计独立性差的问题。

  五、对策建议

  (一)提高认识。跳出就审计看审计、就项目看项目的单一审计观念,进一步深化村级财务审计在完善农村基层治理体系、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巩固基层政权组织、保障惠民资金效益、惩治群众身边腐败等方面重要意义的认识和理解。

  (二)加强协作。成立组织、编制、维稳、发改、审计、财政、民政、人社、教育、农业、林业、水利、国土、交通、住建、扶贫、移民、卫计、信访等多个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形成协作和联动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村财审计联席会议,通报审计进展,研究解决突出问题。

  (三)示范引领。市县区审计局或村财审计指导机构依据规定的全部内容各抓一个村试点,切实摸清一个年度内国家投入到村的资金总额、类别、到户情况和村集体资金收支管理情况、社会捐助资金使用情况等,正确评价村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通过抓点示范,掌握一村一次审计所需人力财力,推进稳妥有序的扩面,实现村财审计全覆盖。

  (四)强化保障。适时建立县区村财审计指导机构,完善指导体系;严把人员入口关,优选懂专业、职称高、责任心强的同志充实队伍;落实财政审计所人员相关待遇,激发工作热情;加强考核培训,提升业务水平和审计能力,保证队伍质量;保障工作经费,解决办公场所、工作设备问题,细化明确岗位职责,压缩人力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五)全面评估。采取实地走访、对照“三定”看工作实践、翻阅卷宗了解审计过程、民主测评、问卷调查、实地查看项目等方法,评估财政审计所履行职能是否全面、审计程序是否合规、审计结果是否运用;查看村财审计指导机构工作台账、资料编印、会议记录等,弄清其具体做了哪些工作、花费了多少工作时间、是否有抓点示范和进村入户的具体实践等。通过评估履职,检查督促、发现问题、纠错纠偏,跟进调整完善村财审计机构编制和运行机制,发挥村财审计指导机构最大效益。

  (作者系安康市审计局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