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安康市把事业单位履职评估考核纳入机构编制管理常态化工作持续推进,综合运用评估考核结果,与机构编制、财政预算、年度考核、例行审计等挂钩,已成为机构编制管理的有力抓手,优化编制资源配置的有效手段,多部门联合对事业单位的监管职责得到充分发挥,促使事业单位履职尽责,提升了公共服务质量和效能。
一、实施背景
事业单位履职评估考核是一项创新工作,各地虽有探索,但无成熟经验。安康市委、市政府强力推进事业单位履职评估考核工作,主要基于五方面考虑:一是政策有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对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对按照登记事项从事活动进行监督,作为调整机构编制的参考依据。二是改革有要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省委省政府《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强对事业单位运行情况评估,作为确定预算、负责人奖惩和收入分配等的重要依据。三是监管有空白。职能部门对事业单位监管职责碎片化,除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业务指导监管和组织人社部门对其年度考核备案外,党委政府层面无专门组织对事业单位进行考核监管,事业单位履职缺位、错位、不到位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四是单位有诉求。很多事业单位从计划经济时代延续到市场经济时代,其职责定位及组织架构与新时代新任务不相适应,面临诸多困难和问题自身无法解决。五是调编无手段。在当前机构编制“总量控制、只减不增”的政策背景下,编制资源盘活用好、动态调整是必然选择,但该削弱的方面、有减编空间的缺乏有效调控手段,该加强的领域、新设机构又无编制资源可用,履职评估考核是一种行之有效解决途径。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领导重视支持。市委将事业单位履职评估考核工作列入全面深化改革要点,市委深改领导小组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市政府分年度部署履职评估考核工作,市编委具体组织评估考核单位、审定评估考核结果。二是设立工作机构。强化编办事业单位履职评估考核职责,由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具体承担,增设履职评估考核科,充实工作力量,专司评估考核组织协调工作。三是成立评估组织。市编委研究成立市直事业单位履职评估考核组,市人大、市政协和编办相关县级负责同志担任评估考核组正副组长,组织、财政、人社、审计部门和党校(行政学院)、举办单位选派科级负责同志担任评估考核组成员,具体承担评估考核任务。
(二)建立运行规则。一是制定评估办法。在试点工作基础上结合中省政策,以市编委名义印发了《安康市事业单位履职评估考核办法(试行)》,明确了履职评估考核的内容任务、方法程序、结果运用、监督管理等,纳入机构编制常态化管理。二是设置评估指标。依据事业单位“九定”方案,围绕职能职责履行、机构编制管理、公益服务质量制定评估考核30条定性评价共性指标,作为事业单位履职衡量标准。三是完善评估程序。坚持边实践边完善,制定了《〈安康市事业单位履职评估考核办法(试行)〉部分条款解释》,对评估单位确定、评估组成员产生、评估结果形成等未明确的事项予以补充,进一步规范履职评估考核工作程序。
(三)实施评估考核。一是做好评估准备。按照全面覆盖、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总要求,对职责弱化、萎缩、消失、转移的单位优先纳入。组织培训评估考核组成员,提前熟悉评估单位职能职责。由评估考核组向评估单位书面发布评估考核预告,通知评估单位做好准备,上报自查报告接受形式审查。二是组织现场考评。按照法人述职、现场问答、社会评价、查阅资料和个别谈话的程序组织现场考评,事业单位负责人汇报本单位履职情况,评估考核组就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现场问询,服务对象代表、主管部门参会同志和本单位干部职工参与社会评价测评作为公益服务满意度评价依据;评估考核组与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进行个别谈话,查阅资料核实事业单位履职绩效,着重查找事业单位履行职责和管理运行中存在的不到位、不规范等问题。三是进行实地核查。注重吸纳社会民意,实地走访与评估单位业务相关联的部分对象,听取对评估考核单位履行职责的建议意见,对事业单位承担的重点工作任务进行实地核实,全面掌握事业单位履行职能职责的第一手资料,使评价结果更广泛地体现民意、反映民声。
(四)强化结果运用。现场评估后,评估考核组召开碰头会议,汇总整理评估考核资料,每名成员对各单位作出评价等次,找出存在问题、提出处理建议,逐单位填写《事业单位履职评估考核意见表》并署名,对评估考核意见的真实性负责,分单位形成履职评估考核工作报告。作出履职评价格次时,吸纳公益服务满意度测评结果。同时,评估考核组分头征求事业单位主管局和组织、财政、人社、审计部门及编委组成人员对评估考核工作报告及其结果运用的建议意见。将评估考核结果与机构编制、财政预算、年度考核、例行审计等挂钩,编制部门依据考评结果优化资源配置、调整机构编制;举办单位运用评估考核等次确定事业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格次;对格次确定为优秀的单位,组织、人社部门按权限提高干部年度考核优秀比例,财政部门通过追加财政预算作为奖励;对格次确定为一般及以下格次的单位,目标责任考核不予评优,审计部门列入例行审计,实现了结果同享、奖惩同向、管理同步。
坚持评估考核既发现问题、也解决问题的工作导向,针对事业单位管理体制、人员结构、岗位设置、经费保障等方面的问题,统筹提出建议、提请编委研究、部门分头落实,解决了多数单位过去想解决而自身无法解决、应解决而没有解决的困难和问题,有效激发了事业单位履职尽责的动力和干事创业的活力。
三、几点体会
(一)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事业单位履职评估考核工作的根本保证。市委、市政府、市编委高度重视、作出部署,全面推进履职评估考核工作;市人大、市政协高度关注、积极支持,委派县级负责同志担任评估考核组组长。各部门各单位提高政治站位,保障评估考核工作顺利实施,形成党委政府重视、编委统一领导、编委成员单位牵头、编办具体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举办单位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
(二)坚持部门联动是做好事业单位履职评估考核工作的前置条件。依靠组织、编制、财政、人社、审计部门和举办单位组建履职评估考核组,各部门既为评估考核组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又按照职责权限分头运用评估考核结果,不搞重复考核,减少中间环节,实现部门协同、结果共享、管理联动,促进评估考核结果及时有效落地。
(三)坚持职能思维是做好事业单位履职评估考核工作的基本遵循。把事业单位职能职责作为履职评估考核依据和评判标准,运用职能思维全面审视事业单位履行职责和业务开展情况,对履职绩效优劣作出综合评判,进而印证机构编制资源配置的合理性、科学性,为优化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资源提供决策依据。
(四)坚持问题导向是做好事业单位履职评估考核工作的重要方法。以查找事业单位履职缺位、错位、不到位等问题为出发点,以定性评价为主要衡量方式,把问题导向贯穿评估考核各个环节,帮助事业单位找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实现轻装上阵、规范管理、优化服务,促进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做好事业单位履职评估考核工作的本质特征。坚定事业单位的公益初心,突出人民群众满意度在事业单位职责履行中的评价分量,把社会关切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融入评估考核过程,以群众意见反映公益服务质量,以事业单位实绩检验群众期盼,进而强化事业单位功能定位,保证公益属性轨道不偏、公共服务力度不减。
(六)坚持风清气正是做好事业单位履职评估考核工作的内在要求。发挥事业单位履职评估考核组的能动性,本着找准问题是尽职、找不出问题是失职的工作宗旨,用事实说话,按业绩定性,对评估意见的集体商定,全员署名,按程序征求有关方面建议和意见、提请会议审定,做到环环相扣、全程留痕,建议有出处、责任可追溯,保证评估考核意见客观公正、结果真实可信。
(作者系安康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