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28日,十九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提出“完善市场监管和执法体制,整合监管职能,加强监管协同,形成市场监管合力”。李克强总理在全国人大十三届一次会议上所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2018年要创新食品药品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
目前,国家层面已将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药监总局机构整合,新组建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省、市市场监管体制改革也在快速高效有序的推进之中。而许多处于基层县区的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已经先行了一步,在两年前就整合了工商、食药、质检、盐务等部门,组建成立了新的市场监管局。
由于县区市场监管部门直接管理的是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业务,组建时间不长,面临着内部人员、业务磨合熟悉过渡和外部市场监管量大面广大、情况复杂等问题考验,许多县区市场监管部门感觉各项工作千头万绪,“剪不断理还乱”,不知从何抓起。如何有效做好新时期县区市场监管工作,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成为摆在当前市场监管行业的一个紧迫而又艰难的课题。
作为一名县区市场监管工作的管理者,经过几年的亲身经历和工作实践,结合自己的调研和思考,认为在目前形势下,只有宽严相济,抓住主要问题、解决主要矛盾、推动主要工作,才能做好县区市场监管工作。
什么是宽?什么是严?宽在哪里?严在哪里?如何放宽?怎样严管?宽和严的结合点又在哪里?下面我结合工作实际谈谈自己的看法。
市场监管的宽就是宽进宽管,其实就是简政放权,简化办事程序,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充分释放市场活力,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宽在市场准入条件,宽在简化办事程序,宽在优化服务,宽在营商环境。市场监管的严就是严管严防,其实就是社会共治,发挥企业、行政、司法、社会的作用,实现企业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守住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简化手续,改革创新,服务周到,为群众提供注册便利。
一是坚持创新发展理念,以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为切入点,简化审批程序。对符合条件的新设立企业办理营业执照,缩短办证时间,通过微信、网上办事大厅办照的,当天完成网上审批,让群众“不跑路”或“只跑一次路”,最大限度为群众注册提供便利,使市场主体更加快捷地获得市场“入场券”。
二是实行“证照整合”。落实企业“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和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制度,申请人办理登记时只需填写“一张表格”,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登记窗口直接核发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并归集到全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同时建立重点项目登记注册快速通道,开展上门走访活动,为招商引资企业解决实际问题,从而降低市场主体经营成本,便于各方管理。
三是实行先照后证。允许“一址多照”、“一照多址”,放宽经营地点审查,推行企业简易注销,放宽市场退出条件限制。
四是实行政务公开。提供办事指南,落实岗位责任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四项制度,做到咨询服务“一口清”、发放材料“一手清”、受理审查“一次清”、修改意见“一次清”、驳回原因“书面清”,以高效率的工作方式和热情的服务态度为群众提供方便。
二、加快改革,规范秩序,为市场主体创造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环境。
一是坚持推动市场监管工作重心转移。将市场监管工作由传统的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在激发市场活力的同时,把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作为市场监管的着力点,逐步构建与商事制度改革相适应的市场监管新机制。
二是坚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加大信用监管和大数据应用管理。做好企业信息归集、信息公示、双随机抽查和联合惩戒工作,利用登记注册信息,进行大数据分析,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三是建立涉企减负制度,明确检查情形和审批程序,规范涉企检查程序,保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干扰。全面整合食品安全监管、质量监管、消费维权、反不正当竞争、合同监管等职能,为企业发展打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和优质高效的营商环境。
三、严守底线,维护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是严守“食品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两个底线,确保不出现大的安全事故。按照“产的安全、管的到位、吃的放心”目标,深入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县区”创建,培养树立一批食品安全示范镇(办)、示范企业、示范村(社区、街道),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带动全区食品安全形势持续好转。
二是织牢食品安全监管网。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原则,规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流通行为,建立食品药品生产企业风险管理档案、风险排查和安全追溯体系,加强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和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相关民生商品的日常监管,加大线上线下商品质量抽检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检结果。
四、严格执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是加大打假除劣力度,不断开展各项整治活动。针对重点地区、重要领域、重要商品和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加大对违法行为惩戒力度,确保良好的市场消费环境。
二是建立消费维权服务体系,畅通诉求渠道。实行首问制度和赔偿先付制度,主动调解消费纠纷,为老百姓的生产生活保驾护航,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
五、严格“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
一是实行“违法受限”管理。市场主体只要在一个地方违法、受限了,在其他地方登记注册的时候,也会受到限制。只要一个市场主体在某个地方被列入“黑名单”,在全国其他地方就不能登记注册。
二是实行“重点监督”管理。有商业欺诈、违反知识产权保护的行为,有违反反不正当竞争、广告、直销等法律法规在一个地方受到处罚的,在别的地方也会受到限制或不同程度重点监管。
三是实行“拉黑协同”管理。在政府部门和有关司法部门的协同管理上,在一个部门被列入“黑名单”或异常名录,其他部门都会引起注意,进行重点监督。
四是实行“信息共享”管理。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组织,一个企业如果在一个地方违法了,不管是在哪个地方,相关的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组织都应该依据获得的信息给予关注,甚至给予相应的惩戒或处罚。
五是实行“社会共治”管理。广大的消费者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到某个市场主体有违法违规行为、不守信用现象的,自然不愿与之打交道。
违法是有形的,受限可以是有形的,也可以是无形的。有形的,像有些企业被市场管理部门列入“黑名单”,银行就不再给他贷款了。有些企业在同样的条件下,不愿意跟他继续打交道了,不愿与他签新的合同了,这就是无形的;消费者不愿意购买他的产品或者不愿意到他这里接受服务了,也是无形的。
综上所述,“宽进”与“严管”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宽进”是对市场主体准入条件、登记服务方式和行政审批制度、监管方式等进行改革,从体制机制的层面最大限度地为投资主体松绑,释放其投资创业活力。“严管”重在守护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底线,严格执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建立信息公示系统,强化信用约束,构筑社会诚信体系,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社会共治的严管局面。宽进的同时必须严管,在基层市场监管实践中,我们必须要注重宽进与严管的统筹配套,注重改革前后制度的衔接,注重改革后监管内容、机制、手段、方式等基础工作的研究探索创新,注重事中事后监管,做到宽准入严监管,宽严相济,相得益彰。
(作者单位:汉滨区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