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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化绩效标准 做实人大工作

作者:陈敬民发布时间:2018-09-13 00:00 来源:安康发展 【字体:

    镇坪县从2012年初开始,历经6年多的不懈探索,将县乡人大重点工作分割为若干个板块,再将每个板块的目标、内容、流程、绩效等进行分解量化,形成了绩效标准。

  一、为什么要制定绩效标准

  中发〔2015〕18号文件明确指出:“有的地方人大会议质量不高,存在‘走过场’现象;有的地方人大行使法定职权不充分、不到位,存在‘虚化’现象……;这些问题需要及时妥善解决”。为有效破解这些难题,镇坪县人大经过深入调研发现,出现这些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是县乡人大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工作实效没有科学的、具体的、可量化的绩效标准去衡量、去评价。只有以问题为导向,探索制定出科学的、具体的、可量化的县乡人大工作绩效标准,并认真执行绩效标准,使县乡人大工作在绩效标准体系下规范高效运行,才能有效破解这些难题。

  二、绩效标准的内容是什么

  1、县人大工作绩效标准

  一是县委坚持和加强对县人大工作的领导绩效标准。目标指向是保证县委加强对人大工作领导的各项措施得到落实,使人大始终在党的领导下依法履职。重点包括县委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绩效标准,县委如何加强对人大工作领导绩效标准,县人大如何自觉坚持党的领导绩效标准。

  二是县人大“三会”绩效标准。目标指向是全面提高县人大“三会”会议绩效,解决人大自身会议准备不充分、审议质量不高、跟踪监督会议决议决定落实不力,“一府两院”执行人大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不主动、不积极、不到位等问题。内容是镇坪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绩效标准、常委会会议绩效标准、主任会会议绩效标准,重点是“三会”的会前组织准备、会中审议组织、会后跟踪监督落实等具体工作绩效标准。

  三是县人大“三权”行使绩效标准。目标指向是有效解决人大重大事项决定权、法律和工作监督权、重要人事选举任免权行使不到位、不充分,行权绩效不高等问题,重点通过明确内容标准、程序标准、质效标准等,全面提高县人大依法行使“三权”绩效,保证县级人大制度作用有效发挥。具体包括镇坪县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绩效标准、人大决议决定执行绩效标准、“一府两院”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绩效标准、财政预决算审查监督绩效标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绩效标准、人大视察执法检查绩效标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绩效标准、人事代表选举工作绩效标准、“一府两院”有关负责人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绩效标准。

  四是县人大代表工作绩效标准。目标指向是全面提高人大代表工作绩效,有效解决人大代表履职松散化,代表作用发挥不充分等问题。具体包括县人大代表履职绩效标准、县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述职绩效标准、县辖区人大代表小组工作绩效标准、县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建议办理绩效标准。

  2、镇人大工作绩效标准

  一是工作内容绩效标准。目标指向是有效解决乡镇人大工作内容不明确、不具体、不规范和无工作场所、无工作人员、无经费保障等问题。分别就如何召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如何履行乡镇人大主席团职责,如何履行乡镇人大主席职责,如何依法听取和讨论乡镇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如何开展专项工作评议,如何建设乡镇人大基础设施,如何办理代表意见建议,如何做好代表工作,如何加强制度建设等重点内容进行了全面、系统、具体的规范,制定了乡镇人大办公室设施十有、工作制度十项、工作表册十种、人大代表小组十有的“四个十”具体标准,使乡镇人大工作有了简单明了、便于操作的具体遵循。

  二是工作运行绩效标准。目标指向是有效解决乡镇人大工作运行质量不高、工作实效不高等问题。主要由镇人大主席团坚持党的领导绩效标准、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绩效标准、主席团会议绩效标准、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绩效标准、主席团财政预决算审查监督绩效标准、视察检查工作绩效标准、专项工作评议绩效标准、选举国家工作人员绩效标准、人大代表小组工作绩效标准、人大代表工作绩效标准、代表向原选区选民述职评议绩效标准等重点内容构成,并对每一项具体工作内容明确了工作程序和标准,对工作绩效进行了量化赋分。

  三是工作评价绩效标准。目标指向是确保各类绩效标准得到执行,有效解决工作无评价、无考核奖惩,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等问题。县委制定出台了《镇坪县镇人大工作绩效评价办法》,分为15个方面,每年度对全县各镇人大工作绩效情况进行考核评价,考核评价结果纳入县对镇的年度综合目标考核范围,并在考核总分中赋予2分权重。

  镇坪县县镇两级人大工作绩效标准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核心是通过制定和执行人大工作关键环节的绩效标准,并依据绩效标准对人大各项重点工作及“一府两院”相关工作进行科学的、具体的、量化的评价,衡量工作绩效高低,区分工作好坏优劣,变压力为动力,最大限度地提高人大工作绩效和人大制度功效。

  三、执行绩效标准有什么实效

  1、党委对人大工作重视程度显著提高。县委和各镇党委把人大工作纳入工作总体布局,县委制定出台了加强对人大工作领导的绩效标准,县委全面批转了县人大工作绩效标准,将县、镇人大工作纳入综合目标考核,县、镇分别赋予两分权重,县委有效支持和保证了县镇人大更好地依法履职行权。

  2、人大会议绩效显著提高。县镇人代会重决议、轻执行,重过程、轻结果,县人大常委会和镇人大主席团会议走程序、评功摆好等“走过场”现象得到有效克服。各镇每年至少召开人代会2次,会议有效时间都在1天以上,会议流程不断规范,质量不断提高,镇人大主席团至少每月召开1次会议。

  3、人大依法履职行权绩效显著提高。通过执行绩效标准,人大不愿、不敢、不会监督的现象得到明显克服,2012年以来,县政府提请审议决定关于生态立县、县城限建、城区教育资源整合、高速路建设环境保障等议案40多项,县人大依法作出相关决议决定40多项。县政府“六五”普法和《城乡规划法》《水法》等多个专项工作报告未获县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被要求限期整改并再次报告。

  4、人大代表工作绩效显著提高。全县58个代表小组积极开展代表活动,代表与群众联系得到全面加强,一大批代表意见建议得到有效办理落实,县、镇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述职成为常态,代表依法履职意识和履职主动性、积极性得到提高。2016年换届期间,县镇两级人大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率达100%。

  5、监督对象依法接受人大监督意识显著提高。县“一府两院”、镇人民政府主动向同级人大报告工作、执行人大决议决定、落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代表意见建议的自觉性明显增强,干部任前考试、任前表态和任后履职报告成为常态,副县长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成为常态,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落实绩效大幅度提高。

  6、人大建设水平显著提高。县镇两级人大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和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显著提高。陕西省镇坪县人大与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人大分社、浙江巨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合研发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镇坪县人大工作和建设绩效标准管理评价系统》软件已投入运行。

  7、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县委和各镇党委加强对人大工作领导的制度机制进一步完善,依法执政水平显著提高。人大依宪依法履职,“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镇坪县得到更好实现。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县域综合发展能力和发展水平显著提高,近3年来,镇坪县先后获得国家卫生县城、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县等七项国家级荣誉称号,获得全省移民搬迁工作先进县、全省平安建设示范县等十项省级荣誉称号,连续两年蝉联全省县域经济考核争先进位奖,连续两年获得全市综合目标考核优秀奖,获得脱贫攻坚工作省市“双优秀”,县委书记罗万平2017年被省委表彰为安康市唯一一名“全省优秀县委书记”。全县整体工作进入全市第一方阵,部分工作进入全省第一方阵,扭转了我县长期落后的被动局面,全县发展势头强劲,优秀已成常态。

  镇坪县县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绩效标准探索先后5次引起全国人大重点关注,2018年4月26日陕西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在镇坪县召开了绩效标准专题研讨会,来自全国五级人大10省市的有关领导和专家给予了充分肯定,会议认为该标准体系探索方向正确、路径科学、成效显著,极具理论、实践和推广价值。

  (作者系镇坪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责任编辑:李国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