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石泉县针对干部管理,突出“抓”和“管”,探索建立了一套系统制度和工作机制,构筑了一条保障干部敢抓敢管环环相扣的制度链。该项机制荣获了第四届全国基层党建创新最佳案例。
一、为什么要建立“敢抓敢管”机制
石泉在调研中发现,干部为官不为、廉而不勤主要有三方面原因:一是怕丢票不敢碰硬。干部担心工作中“唱黑脸、说硬话”,会受到误解和非议,在个人年度考核、后备干部推荐中丢失推优票和推荐票,甚至遭到诬告陷害或打击报复。二是怕出事不敢干事。部分干部惧怕“洗碗效应”,认为“洗的盘子多、打的碗多”,追求“少干事、不出事”,遇事变着法子绕道走,换个说法推出去。三是怕追责不敢担责。追责问责制度执行冰冷生硬,导致一些党员干部面对征地拆迁、脱贫攻坚以及社会维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骨头”工作,不敢主动担责,按领导的指示办,按老规矩办,或是拖一拖、放一放,导致“不为慢为”蔓延扩散。针对这些问题,石泉县探索建立“敢抓敢管”系列机制,实现“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较好破解了全面从严治党常态下干部担当不够、创劲不足的问题。
二、“敢抓敢管”机制的内容是什么
一是建立选拔任用机制,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对照好干部“二十字”标准,提出了“愿为、能为、敢为、善为,思想道德好、廉洁自律好、工作绩效好、群众口碑好”,“重实绩、重公论、重基层,优先在急难险重苦一线选拔干部,优先在年度目标考核优秀单位和个人年度考核优秀的干部中选拔干部”的“四为四好”、“三重两优先”选人用人导向,并制定出台《石泉县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若干规定》,采取“推、看、询、议、察、决”六步流程选拔任用干部。“推”,即采取民主推荐、组织推荐、个人推(自)荐方式产生初始提名人选,并以单位党组和班子成员推荐票作为主要参考,切实发挥单位党组选人用人把关作用,防止简单以票取人;“看”,即看初始提名人选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后备干部无任用推荐情况,任职资格条件和人岗相适情况,做到即看当下又看日常;“询”,即组织部门征询初始提名人选所在单位分管或联系的县级领导、单位主要领导意见,做到让用人的人选人;“议”,即组织部部务会议综合分析“推、看、询”情况,集体讨论提出考察初步建议人选后,提请县委常委会确定考察对象;“察”,即成立干部考察组就常委会确定的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以及社交圈、生活圈进行全面考察了解;“决”,即组织部部务会提出任用方案后,提请县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决定。
二是建立素质提升机制,提升干部担当意识。把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教育放在首位,突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重点内容,以科级领导干部、优秀年轻干部、党务干部、村(社区)干部“四类群体”为重点,务实开展大规模干部教育培训,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切实解决当干部为什么要担当、怎样担当的问题,增强敢抓敢管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为促使干部始终保持不竭学习动力,建立干部素质检测制度,采取微信日常检测、年度定期检测相结合的方式,对干部政治理论、时事政治、人文科学等方面日常学习成效进行检验,结果纳入干部个人年度考核,与评先评优、职务职级晋升挂钩,提升干部学习内生动力。
三是建立鼓励激励机制,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出台《石泉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规定》《石泉县重褒重奖激励办法》,优化年度目标考核指标,加大脱贫攻坚、生态环境、信访维稳、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赋分权重,并设立单项考核奖。明确工作获得中省市表彰奖励、创新项目得到中省市推广的予以重奖。市对县考核争取到加分,且无工作受到“一票否决”的,单位年度考核和主要领导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优秀格次,其他班子成员和一般干部年度考核增加5%的优秀比例。常态化开展“五比五看”竞赛活动和“石泉十佳”评选表彰活动,在科级领导、机关干部、党务工作者、农村党员等层面分类培树先进典型,让所有党员干部都“学”有标杆、“做”有榜样。
四是建立支持保护机制,增强干部履职底气。制定出台《关于保障领导干部权责一致抓落实的暂行规定》,赋予领导干部问责和调整干部建议权、退回庸劣干部建议权。县级领导发现分管或联系的镇、部门科级领导干部,镇、部门主要负责人发现本镇、本部门科级领导干部,不履行主体责任、不遵规守纪、不积极作为、不密切联系群众的,可直接向县委提出问责或调整建议意见。镇或部门主要负责人发现干部不勤勉尽责履职、不注重党员干部形象、不服从单位管理等情形的,可向组织人事部门提出退回建议意见。出台《石泉县诬告陷害行为核查处理办法》,配套建立执纪执法部门协作机制,对恶意诬告陷害、恶意网上炒作报复干部的,由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启动调查程序,依法依规处理相关责任人。
五是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消除干部思想顾虑。出台《石泉县党政干部激励、容错和否决暂行规定》、《石泉县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实施方案》,明确干部在改善民生、急事特办、探索创新、决策失误、经验不足等方面7种可以申请容错的具体情形和操作程序。凡工作中出现失误符合容错纠错情形的干部,可向纪检监察或组织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通过“看工作出发点,是否出于公心;看程序方法,是否集体研究;看工作成效,是否群众认可;看失误原因,是否失职渎职;看党纪法规,是否触纲碰线”,按干部管理权限提请县委或县纪委研究后,做出容错结论性意见,责任认定结果反馈给申请容错人及其所在单位,及时消除工作失误引发的负面影响,切实保护干部工作积极性。
六是建立能上能下机制,倒逼干部履职尽责。结合中省有关政策文件,建立“能上能下”机制,通过综合研判、考核考评、问责追责相结合,多维度甄别和调整不胜任现职干部,倒逼干部履职尽责。印发《石泉县科级领导班子综合研判及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评价办法》,每年结合年度考核工作,对全县科级领导班子和科级干部履职情况进行专题调研,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下”的重要参考。印发《石泉县领导干部“能下”实施办法》和《石泉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回管理办法》,明确以结果、问题、民意为导向刚性“下”的情形和“庸、懒、散、慢、虚”等不胜任现职“退”的情形,给干部戴上“紧箍咒”。
三、建立“敢抓敢管”机制取得了什么实效
石泉县建立“敢抓敢管”机制,起到了传导干事压力、解除思想顾虑、推动工作落实的良好效果,在全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获得“六连优”,在全省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中获得“两连优”。
一是形成了奋勇争先、你追我赶的浓厚氛围。近三年,运用年度目标责任考评结果,严格兑现奖惩,对10个考核较差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进行了约谈。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脱贫攻坚工作,常态化开展“五比五看”竞赛活动,培育各类先进典型1100个,大张旗鼓进行表彰奖励,让全县各层面党员干部追赶有参照、赶超有目标,汇聚起推进工作的强大正能量。
二是形成了鼓励改革、支持创新的鲜明导向。近三年,石泉县委运用“三个区分开来”“四种形态”,对干部队伍中的轻微违纪问题,及时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方式进行处理329人、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48份、整改通知书132份,对7名科级领导因工作经验不足造成的“探索性失误”进行了容错免责,鼓励创新、支持创新、推动创新已成为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
三是形成了实干者上、无为者下的政治生态。近三年,石泉县委先后调整干部10批次,新提拔干部181人,其中144名干部从近三年考核优秀的单位和考核优秀的干部中产生,占79.5%;在脱贫攻坚一线提拔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和驻村工作队队长(副队长)85人,占47%,树立了“重实绩、重基层、重一线”的鲜明导向,有力撬动了干部干事创业活力热情。运用“能上能下”机制免去46名科级领导干部职务,运用“退回管理”机制对47名“慵懒散慢虚”干部进行“回炉锻造”,起到了“调整一个、震慑一片”的效果。
(责任编辑:徐天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