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是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推动力,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基础。现通过对我市市属国企监管工作进行调查,作如下浅析。
一、市属国企运营总体情况
截止2017年底,安康市纳入国有资产统计的全市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企业总数为88户,资产总额491.35亿元,较上年同比增长35.65%,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102.16%。
市属国有企业21户,国有资产总额390.9亿元,占全市的79.56%,其中:流动资产236.26亿元,占资产总额的60.44%,长期股权投资43.14亿元,占资产总额的11.04%,固定资产净值及在建工程9.01亿元,占资产总额2.03%,无形其他非流动资产52.75亿元;负债总额280.37亿元,所有者权益110.53亿元。2017年度利润总额2.71亿元,净利润2.35亿元,上缴税费1.03亿元,上交国有资本收益1100万元,净资产收益率2.72%,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101.45%,流动资产周转率、资产现金回收率分别为4.3%、1.9%。
县区国有企业67户,国有资产总额100.45亿元,占全市的20.44%,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102.87%,县区国有企业利润总额0.49亿元,净利润0.48亿元,上缴税费0.23亿元。
按隶属关系分类,纳入全市国有资产统计市属企业21户,占23.8%;县区企业67户,占76.2%;按产业分布分类,第一产业7户,第二产业25户,第三产业56户,分别占7.9%、28.4%和63.7%;按组建方式分类,国有独资企业49户,国有控股企业39户,分别占55.7%、44.3%;按功能性质分类,市属国有企业中竞争类3户、公共服务类5户、功能类13户。对市属国有企业从三个方面进行了分析,情况如下:
1、资产运营情况。截止2017年底,市属国有企业资产总额390.96亿元。公共服务类11.38亿元,占资产总额的2.91%,较2016年投资增加3.05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99.24%;竞争类17.3亿元,占资产总额的4.42%,较2016年投资增加1.79亿元,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104.18%;功能类362.29亿,占国有资产总额的92.57%,较2016年资产增加108.71亿元。其中:承接棚户区改造、限价房投资以及重大建设项目的城建投资公司、高新集团,2017年底累计投资184.91亿元,较上年增加资产投入59.8亿元。
2、资产收益情况。2017年度,竞争类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09亿,较上年同期减少0.24亿元,减幅-10.3%;实现利润总额1.39亿元,同比减少0.46亿元,减幅-24.86%,净资产收益率2.51%;公共服务类企业实现营业收入0.54亿,较上年同期增加541.5万,利润亏损236.87万元,减幅-273.3%,净资产收益率-0.19%;功能类企业实现营业收入7.44亿元,较上年同比减少14.62亿元,减幅高达-66.27%;实现利润总额1.35亿元,减幅-23.3%,国有企业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31%。
3、财务数据剖析。市属国有企业由于房地产市场调控有所紧缩、重大项目建设陆续竣工收尾。2017年度总体营业收入由24.88亿元降至10.1亿元,利润总额呈下降趋势,竞争类、公共服务类和功能类的利润总额减幅额度分别为-24.86%、-273.3%、-23.3%。其减幅的主要原因:竞争类、公共服务类和功能类企业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减分别为-10.34%,11.07%,-66.27%;另外,在营业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等支出核算管理上存核算与管理脱节、控制和核算不到位、制度执行不力、管理力度弱化等问题,其中:竞争类、公共服务类企业2017年营业成本为7071.6万元、6503.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分别为46.4%、17.9%。
二、国企国资监管工作现状
1、监管体制逐步顺畅。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规范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制定了企业分类管理、国有企业负责人配置及管理、章程管理等国资监管规范性制度,国资监管制度体系日趋健全。为加强市国资委工作,国资委增设副主任一名,将内设专业科室增至3个,设立副县级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3名、科级专职监事3名,新增编制11个,加强了国资监管力量。各县(区)政府按照市政府要求,明确授权相应部门代表本级政府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全市统一采取了直接监管和委托监管两种方式。
2、监管机制不断完善。建立重大事项审核机制,印发了《关于规范市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报告程序的通知》,规范企业重大事项申报程序。通过“一企一策”制定公司章程,推动企业依法制定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议事规则,明确出资人的法律地位和法定职权。建立企业负责人激励约束机制,推行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严格任期管理和目标考核;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企业管理人员薪酬水平,建立起与企业领导人员经营业绩相挂钩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制度。完善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督机制,向市发投集团、城投集团等8家公司派驻了监事会和专职监事,健全完善监事会制度,强化了国有企业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
3、党的建设显著加强。市委印发了《关于在深化全市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意见》,市工信局(国资委)党委全面领导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对市属8户国企党组织进行了划转,新成立2个企业党委和6个企业党支部,对5户未建立党组织的企业派驻党建指导员,实现了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全覆盖。截至目前,总计建立党支部16个,党员人数达175人。按照“管资本就要管党建”的基本原则,明确国资监管机构、出资人单位以及企业上级党组织的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建立各责任主体之间的有效沟通衔接机制。依据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加强了国企领导班子建设,截至目前,已为16户国企配备了28名领导班子成员,其中新提拔14名。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我市国企国资监管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完善的问题,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部分国企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按照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要求,部分国企法人治理机构不完善。截至目前,市属国企只有13户法人治理结构较为完善,还有8户国企改制不彻底、不完善,如蚕种场、鱼种场、福利厂等。二是全市国企监管制度体系有待完善。目前,市属国企财务管理、资产登记及国企人员薪酬、人事招聘等制度还不够完善,尚未建立完整的市属国企监管制度体系。三是国企国资监管力量有待加强。市国资委配备的监管人员少,各县区虽明确了国资监管机构,但国资监管人员多为兼职,市属国企监管工作力量不足。即使从事国企国资监管工作的人员,大部分都是从非财经类行业调任,对国企国资监管工作还不够精湛。
针对目前市属国企运营现状、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三点建议:一是推进国有企业彻底改制。按照《公司法》、《国有资产法》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严格标准程序,不走样、不歪曲,加快国有企业改制步伐。对改制不彻底的市属国有企业,进一步梳理和研判,精确、分类改制到位,进一步规范法人治理结构,落实企业法人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权利和责任。二是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在已有制度的基础上,制定出台《安康市市属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办法》《安康市市属国企人员薪酬、人事招聘制度》等配套制度。结合市属国有企业“三项机制”,修订完善国有企业年度目标考核等制度,推动国有企业健康发展。三是全面提升国资监管水平。配足、配齐、配精国企国资监管队伍,做到专职专责、分工明确,确保“职责到人、任务到岗、考核到位”,扎实开展国资监管各项工作。同时,采取“走出去、引进来”的方式,学习借鉴省属企业以及外地的先进管理经验,提升自身的国资国企管理水平。同时,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充分发挥党的核心作用,为国企发展壮大起到引领作用。
(作者许启政系安康市国资委主任,罗全利系安康国资委干部)
(责任编辑:徐天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