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围绕促进干部“担当作为”,坚持问题导向,实施系统治理,针对少数基层干部能力不足不会为、动力不足不想为、顾虑重重不敢为等突出问题,探索建立了“四为”(素质提升促能为、支持保护促敢为、激励关爱促愿为、监督制约促必为)机制,有效促进和保障干部担当作为,在实践中取得显著成效。
一、问题导向
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从严治吏要求愈发严格的背景下,少数干部抱着“鸵鸟心态”不担当不作为现象日益突出,存在能力不足不会为、顾虑较多不敢为、动力不足不愿为等问题,与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要求相差甚远。主要表现是:
一是能力平庸不善为。党的十八大以来,政治体制改革不断步入深水区,经济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对干部的能力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少数干部学习意识淡薄,钻研精神不够,创新能力不强,对本职工作不懂行、不在行、不内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处理党群干群关系的能力欠缺,致使在开展脱贫攻坚、综治维稳、征地拆迁等急难险重工作中,遇到问题绕道走,碰到困难往上交。
二是顾虑较多不敢为。不少人认为县上圈子小,亲戚、朋友、同学、同事等熟人多,低头不见抬头见,从而抹不开情面不敢大胆履职;一些干部工作上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往往循规蹈矩不敢闯、不敢试,没见红头文件就不敢做事,看到“石头”也不敢摸着“过河”,干工作全靠请示,上面推一推,下面动一动,热衷“以退为进”;还有少数领导干部担心把下属管严了得罪人,怕在干部推荐考察、提拔任用、考核评价时丢选票、得差评;也有一些干部抱着“干成事是大家的,得罪人是自己的”的心态,担心在改革创新、推进工作中会触碰少数人利益而被造谣诬陷,甚至打击报复,从而四平八稳得过且过,变成了“好好先生”。
三是动力不足不愿为。过去,对干部的考核奖惩机制不尽科学,绩效考核、奖金发放未实行差异化管理,选人用人标准不够细化,存在“唯票”选人、论资排辈的现象,致使一些干部产生“干和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错误认识。加之实行职务与职级并行政策后,少数年龄大的领导干部享受待遇后就不想干事了,一些年轻干部有慢慢熬资历、排队等提拔的消极心理,从而在工作中得过且过、不求上进。
四是庸散懈怠懒作为。一些老干部身居一线职位、享受一线福利,却有浓厚的“退休情结”,做工作蜻蜓点水;少数干部缺乏责任意识和进取精神,工作上“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对自己的岗位职责不清楚,存在“等靠要”思想,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不高,甘于平庸、不思进取、慵懒散浮等现象较为突出。一些镇和部门班子成员认为抓主体责任落实是党委的事,是“一把手”的事,存在重业务、轻管理的现象,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还有一些干部缺乏危机意识,只图身份不图利,不贪不占也不干,认为自己端着“铁饭碗”,就进了“保险箱”,从而浑浑噩噩、碌碌无为混日子。
二、主要做法
1、建立能力素质提升机制,使其“能为”。一是强化培训提素质。制定出台了《关于党政干部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干部常态化教育培训实施办法》,以科级干部、优秀年轻干部、党务干部、村(社区)干部“四类群体”为重点,每年分层次制定干部教育培训计划,针对不同人群、不同行业、不同领域的特点,量身定制“培训套餐”,先后邀请省市专家学者开展培训20场次,培训干部6000余人次,有效提升了干部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二是一线锻炼强本领。通过挂职、交流、跟班学习等多岗位实践锻炼,让干部在干中学、学中干,从而增长知识和本领。近两年,先后选派280余名优秀年轻干部到村(社区)担任”第一书记”或驻村干部,使他们在脱贫攻坚、基层党建等工作中不断锤炼和提升干事创业的能力。同时,各镇、各部门先后选派70余名基层一线年轻干部到县直机关或上级单位跟班学习,选调120余名年轻干部到重点部门、重点工程、重点项目、信访中心等一线岗位挂职锻炼,有效提升了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三是“以师带徒”增才干。印发《石泉县干部结对“传帮带”实施办法》,要求38名县处级领导干部每人一对一培养10名党政后备人才和各单位党政领导、退居二线老领导、中层骨干与本单位35周岁以下青年干部结对培养,形成“一帮一、一带一”的联系培养机制,按照工作标准严、学习教育严、生活作风严的要求,采取“面对面”地谈、“手把手”地教、“心联心”地带,真正促使党员干部增长才干。四是定期检测促学习。制定出台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素质检测办法》,每年对全县所有干部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情况进行一次全员测试,对测试不达标者予以通报,并待岗学习到补考达标为止,结果纳入干部个人年度考核,与评先评优、职务职级晋升挂钩,增强干部学习的紧迫感,提升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倒逼干部由“要我学”到“我要学”转变。
2、健全完善支持保护机制,使其“敢为”。一是撑腰壮胆去顾虑。出台了《关于支持和保护党员干部大胆干事创业的暂行办法》和《诬告陷害行为核查处理办法》,配套建立执纪执法部门协作机制,对恶意诬告陷害、恶意网上炒作报复干部的,由纪检监察机关启动调查程序,依法依规处理相关责任人,及时澄清事实,还干部清白,旗帜鲜明地保护改革者、鼓励创新者、厚待干事者、打击诬告者,有效消除干部履职顾虑,激发干事创业热情,使其放下“包袱”、敢于作为。二是赋权强责树权威。针对基层领导干部权责不够对等、监督管理缺乏权威的问题,制定出台了《关于保障领导干部权责一致抓落实的暂行规定》,在履行职责和抓工作落实过程中赋予县级领导、镇和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问责建议权、调整干部建议权、退回庸劣干部建议权和紧急情况资源调配决定权,使其权责对等从而能够抓、能够管。同时,配套出台了《石泉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回管理办法》,对47名素质能力、工作作风不适应、不胜任现职的干部采取接受集中教育、到村实践锻炼、再次综合考核等方式进行“回炉锻造”,切实解决了干部不服管、管理难的问题。三是合理容错促作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出台了《石泉县党政干部激励、容错和否决暂行规定》《石泉县党员干部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明确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工作程序的通知》,先后对25名干部在推进工作和改革创新中出现的无意偏差和失误予以合理容错、及时纠错,有效保护了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同时,注重运用“第一种形态”,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及早纠正,有效防止了干部“小错”变“大错”。
3、建立激励关爱机制,使其“愿为”。一是教育引导提境界。扭住思想引领这个“总开关”,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开展“三会一课”,不断强化党员干部党性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充分利用全国人大代表赵明翠、奥运冠军夏江波、优秀社区书记陈绪贤等一批石泉本土优秀人物引导作用,教育党员干部学习先进事迹,切实增强了“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做到讲奉献、敢担当、有境界。二是重奖重用鼓干劲。制定出台《石泉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实施办法》《石泉县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办法(试行)》,优化年度目标考核指标,对在追赶超越、脱贫攻坚、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综治维稳、党的建设等重点工作和底线工作中能力强、敢担当、作为好、群众赞的干部,在评优评先、提拔交流时予以优先考虑,大张旗鼓地进行表彰奖励,真正使其政治上有地位、经济上得实惠、社会上受尊敬。三是注重关爱释潜能。针对基层干部工作辛苦、条件艰苦的实际,县上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从解决职级待遇、改善工作生活环境、关爱身心健康等方面入手,落实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政策,每两年统一组织对全县机关干部职工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多方筹资200余万元,为全县所有镇建成了标准化的小餐厅、小图书室、小浴室、小活动室、小体育场“五小工程”,消除了干部工作生活的后顾之忧,促进了广大干部想干愿干、主动作为担当。
4、建立监督制约倒逼机制,推动干部“必为”。一是责任落实清单化。建立了县镇村三级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推行了主体责任落实“十个一”制度,对各级党组织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履行“两个责任”提出了量化要求,做到责任落实全面覆盖、动态更新、过程留痕,倒逼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自觉履行带好队伍、管好干部的职责。制订了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动态管理办法,不断完善优化县直各部门办事服务项目、办事指南、基本要素,制作了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廉政风险防控图,发布权责清单事项3808项,切实做到权责一致、规范透明、便民高效,促使各级干部知其责、明其责、尽其责。二是绩效考核科学化。完善出台了《领导班子综合研判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工作办法》《科级纪检监察干部评价考核办法》等规定,明确内部评价赋分权重由以前的20%下降到10%,社会评价由10%提升到30%,实绩评价占比达到40%。弱化了单位内部测评和推荐权重,扩大了社会评价和实绩评价权重,增强了考核评价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从很大程度上解决了长期存在的唯票唯分选人用人问题,消除了领导干部怕得罪人、怕丢选票的顾虑,真正让勇担当、干实事、守纪律的干部受到肯定;让怕担责任、为官不为、违规违纪的干部付出代价。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使大胆管理、大胆干事、竭诚奉献成为良好的政治生态。三是从严问责精准化。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先后出台了《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问责办法》《推进重点工作落实问责办法》《脱贫攻坚工作问责办法》《环境保护工作问责办法》《为政不为精准问责办法》等问责办法,进一步细化了问责追责情形,增强了党内问责的针对性。同时,结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创新运用“第一种形态”,推行干部监督管理“三色卡”制度,对干部出现的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出台了《石泉县推进科级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通过综合研判、考核考评、问责追责相结合,多维度甄别和调整不作为、不胜任现职的干部,先后给予40余名科级干部免职而“下”,倒逼干部履职尽责,给干部戴上了“紧箍咒”。
三、成效和影响
石泉县建立的“四为”机制,激励广大干部在新时代有新担当新作为,为改革创新者撑起“保护伞”,为干事创业者吃下“定心丸”,在广大党员干部中引起了强烈反响和广泛共鸣,起到了传导干事压力、解除思想顾虑、推动工作落实的良好效果。
一是形成了奋勇争先、你追我赶的浓厚氛围。注重发挥正向激励导向作用,综合运用目标考核、评先评优等措施,让各级党员干部切实感受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既提升了“老黄牛”干部的自豪感、获得感,又倒逼“混日子”干部增强了紧迫感、危机感,最大限度激发和调动了干部干事创业内生动力。2016年,县委运用年度目标责任考评结果,向考核优秀的单位兑现了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奖金,对2个考核较差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进行了约谈。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开展“五比五看”竞赛活动,从科级领导班子、科级领导干部、党员干部职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社区)支委委员、农村党员6个层面培育1000余个“五好”先进典型,大张旗鼓进行表彰奖励,让全县各层面党员干部追赶有参照、赶超有目标,汇聚起了推进工作的强大正能量。
二是形成了鼓励改革、支持创新的鲜明导向。通过建立支持保护机制,明晰干部容错免责的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遏制了“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不良风气,消除了“河边常走、迟早湿鞋”的后顾之忧,破除了“干不如站、站不如唱”的洗碗效应,让廉洁干净高效干事的干部腰杆更硬了、干劲更足了。去年,石泉县委运用“三个区分开来”“四种形态”,对干部队伍中的轻微违纪问题,及时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方式进行处理346人;对12名科级领导因工作经验不足造成的“探索性失误”,严格按照“个人申请、组织调查、县委研究、结果反馈”等程序进行了容错免责,让全县党员干部清楚感受到了县委、县政府抢抓机遇、开拓创新的迫切希望,加快发展、追赶超越的信心决心。当前,鼓励创新、支持创新、推动创新已成为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
三是形成了实干者上、无为者下的政治生态。石泉县划出“让谁下、如何下”的硬杠杠,剑指党员干部“乌纱帽”“铁饭碗”,让作风漂浮、消极懈怠、萎靡不振、不愿作为、不敢碰硬的党员干部“下课”,已不再是雷声大、雨点小,而是“吹糠见米、刀下见菜”的具体行动,倒逼着“闲人、懒人、庸人”改进作风、积极作为,营造出了“责任主动担、任务主动揽”的良好政治生态。近三年,石泉县委先后调整干部12批次,新提拔干部210人,其中在脱贫攻坚一线提拔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和驻村工作队队长(副队长)90人,占43%,树立了“重实绩、重基层、重一线”的鲜明导向,有力撬动了干部干事创业活力热情。运用“能上能下”机制免去40名科级领导干部职务,其中不胜任现职36名,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正常履职4名,起到了“调整一个、震慑一片”的效果。
实践证明,石泉县“四为”机制的创建和实施,不仅有效地解决了干部能力不足“不会为”、动力不足“不想为”、顾虑重重“不敢为”的问题,而且有力地促进了党的建设,提升了干部队伍的思想境界,全县各级干部愿意抓愿意管、主动抓主动管、大胆抓大胆管已蔚然成风。
三年来,石泉县生产总值增速始终保持在13.3%以上,位居全市第一,城镇建设、产业发展、民生改善、党的建设等工作亮点纷呈,先后荣获国家和省市荣誉20余项,在全市目标责任考核中获得“六连优”,在省级扶贫绩效考核中,石泉县2016至2017年连续两年被评为“全省扶贫绩效考核优秀县”,党风廉政建设连续三年名列全市前茅,群众满意率和获得感大幅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