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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摘要)

作者:安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袁子顺发布时间:2019-04-28 00:00 来源:安康发展 【字体: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大局,切实践行“政治同向、法治同轨、发展同力、与民同心”工作理念,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密切联系,为推进追赶超越、绿色崛起,加快建设西北生态经济强市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一、提高政治站位,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方向

  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人大工作紧紧扣在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重要工作安排上,紧紧扣在回应人民群众重大关切上,紧紧扣在厉行法治、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上。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依法履职的全过程各方面。

  坚持理论引领实践。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自觉用新思想新理论指导和推进新时代人大工作。全国人大、省人大先后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交流会,我市人大工作的创新做法被推荐到全国人大并在省上交流。安康人大工作改革创新经验得到栗战书委员长批示,《中国人大》集中刊发6篇专题报道,推出了新时代人大创新的“安康品牌”。

  认真落实重大部署。把推动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及时调整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建议议程和加开常委会会议,保障了安康市出席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产生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提请市委印发建立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制定了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

  二、突出地方特色,加强环保领域立法工作

  颁布全省首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法规。常委会审议通过《安康市化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自2018年9月1日起实施。这是我市颁布的第二部实体性地方法规,也是陕西省首部关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地方法规。

  启动硒资源保护与利用立法工作。常委会将促进硒资源保护与利用列入本届一类立法项目,听取了关于《安康市硒资源保护与利用条例(草案)》的说明,对该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

  常委会还配合完成了全国人大修改森林法,省人大修改实施土地承包法办法等15部法律法规草案的调研和征求意见工作。

  三、增强监督实效,全力助推追赶超越、绿色崛起

  持续关注三件大事。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基础教育和生态旅游工作,听取审议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报告、安康中心城市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情况报告、旅游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着力推动事关安康发展全局性、基础性、根本性问题的解决。听取审议中心城市基础教育学校规划、教师队伍建设两个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报告,进一步推动了有关工作落实。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听取审议计划执行、预算执行和“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推动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组织对群众看病就医、中心城市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等专题调研,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农村“三变”改革试点工作专题调研,促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加强预算和债券监督。统筹推进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市联网中心基本建成,市人大和各县区人大均与财政支付系统联网。听取审议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对审计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报告,跟踪监督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听取审议市四届人大以来批准的政府债劵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助力生态环境保护。听取审议2018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组织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矿产开发中生态环境保护情况,配合省人大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

  促进建筑法有效实施。务实开展了对建筑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首次实行常委会副主任作执法检查报告,听取审议了对该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审议意见,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建设项目申请材料数量和办理时限压缩了一半,推进施工现场远程在线监控,结合秦岭问题排查整治拆除了一批违法建筑,震慑了未批先建行为。

  常委会还听取审议了2017年对食品安全“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制定印发学习贯彻宪法、监察法实施意见和方案。听取审议“七五”普法决议实施情况报告,市政府充实提升了普法规划,加大了普法宣传教育力度,解决了普法机构编制,增加了普法专项经费。开展法院跨域立案诉讼服务工作专题调研。加大信访事项受理、交办、督办力度。

  一年来,对市政府报备的5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对市委机关转交的3件党内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

  四、依法决定重大事项,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批准财政决算和预算调整报告。高度重视宏观经济运行和财政预算科学管理,作出批准安康市2017年财政决算的决议、调整2018年市本级财政预算的决定、补充调整2018年财政预算的决定。

  依法开展人事任免和履职监督。坚持拟任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与常委会组成人员见面和表态发言等制度。制定实行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组织6批次、20人在常委会会议上向宪法宣誓。5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报告履职情况并接受评议。

  五、夯实基层基础,确保人大工作深深扎根于人民之中

  不断推进县镇人大工作和建设创新发展。认真落实市委《关于推进县(区)镇人大工作规范化绩效化建设的意见》,深入开展镇人大“四同一建设”,培育形成了开创人大绩效标准先河的“镇坪经验”、镇人大规范化建设的“旬阳样板”、有效发挥代表作用的“石泉做法”、加强人大司法监督的“宁陕探索”等一批品牌。市委专题召开人大工作创新座谈会,以市委文件印发了四县典型经验。我省西安、浙江嘉兴、贵州铜仁等市人大先后来安康考察学习。

  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坚持“两个联系”制度,落实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制度,邀请代表参加执法检查、视察调研和专题调研活动,安排代表到全国人大培训基地培训学习,常委会每次会议情况以书面形式向代表通报。邀请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出台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办法。创新市推代表参加原选举单位活动机制。组织代表在本市各县区之间异地视察。安排代表回原选举单位述职。首次评选市人大代表“履职十佳典型”。

  着力增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实效。充分吸收代表在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提出的意见建议,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提高人大工作质量的意见》。及时将部分代表在脱贫攻坚座谈会上提出的意见建议转送有关方面,促使加强和改进相关工作。认真交办督办代表在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和闭会以后提出的272件建议,28件优秀代表建议、10个代表建议承办先进单位、10名代表建议承办先进个人受到常委会通报表彰。

  依照有关规定,常委会还依法确认了有关县区补选产生的11名代表的代表资格,确认了5名代表的代表资格终止。

  六、加强自身建设,积极适应新时代人大工作新要求

  加强党的建设。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从严落实主体责任。发挥班子成员和领导干部带头作用,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党对人大宣传工作的领导,办好安康人大“一网一微”,我市在陕西人大新闻奖评选中获奖数量和等次位居市级人大第一。认真开展“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

  加强能力建设。将专题学习列入常委会会议固定议题。组织县区人大参加省人大在镇坪县召开的人大工作和建设绩效标准研讨会,以“四同一建设”为抓手加强对镇人大工作指导。市人大机关坚持“一月一讲”、周五工作例会制度,创新建立市人大机关纪实管理积分考核机制,不断提升队伍素质和服务能力,在全省人大系统学习宪法监察法知识竞赛中,安康人大机关代表队获得第一名。

  加强作风建设。严肃常委会会议制度。建立常委会领导外出学习考察管理制度。完善机关公务旅差、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培训费、会议费等制度,作出进一步减少会议减少文件减少接待、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的具体规定。常委会领导和机关扎实做好联系包抓的脱贫攻坚、城市创建等工作,为基层和群众办成了一批实事好事。

  2019年的主要任务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扣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重要工作安排,紧扣回应人民群众重大关切,紧扣厉行法治、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践行“政治同向、法治同轨、发展同力、与民同心”工作理念,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密切联系,求真务实、担当负责,为实现市委四届七次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加快建设西北生态经济强市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协助市委召开人大工作会议。结合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5周年、省人大常委会设立40周年和贯彻落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加强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宣传,推动坚定“四个自信”。

  稳步推进地方立法。力争完成《安康市硒资源保护与利用条例》立法任务。出台争议较大的重要地方立法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工作规范,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等工作机制。发挥立法咨询专家和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作用,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

  增强监督工作实效。听取审议易地扶贫搬迁、中心城区学前教育、旅游三年行动计划完成,计划、财政、审计、国有资产管理,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报告。开展《安康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执法检查。修订《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依法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

  依法行使好决定权任免权。对事关全市改革发展大局的根本性、长远性、全局性的重大事项、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依法作出决议、决定。严格依法按程序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加强干部任后监督,加大履职评议力度,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市级国家机关主要负责人,本届内原则上全部安排一次履职评议。

  着力夯实人大工作基层基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推进县(区)镇人大工作规范化绩效化建设的意见》,深入开展镇人大“四同一建设”工作。密切“两个联系”,健全向代表通报重要情况和征求意见机制。建设代表履职服务平台。丰富代表闭会期间活动。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在促进解决问题上下功夫。规范代表履职档案,探索代表履职考核评价机制。继续安排代表回原选举单位述职。

  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化“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决反对和防止“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