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安康市紧紧围绕“稳中求进、提质增效”工作总基调,全面落实中省系列发展政策,全市民营经济继续保持快速健康的发展态势。2018年,全市非公经济完成增加值672.80亿元,贡献了59.3%的生产总值、60%的技术创新成果、81%的税收、82%的城镇新增就业、97.94%的企业数量,已成为推动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一、发展现状
(一)民营经济是安康经济发展的“主力军”。截至2018年底,全市注册登记各类市场主体为17.96万户,吸纳就业人数50万人。非公经济增加值占比为59.3%,连续五年位居全省首位。民间投资增长32.9%,占全部投资的比重达53%,对全部投资贡献率高达92.6%,远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二)民营经济是安康科技创新的“主战场”。创新体系不断完善,务实开展院地企合作,依托普瑞达、北医大、华银科技等民营企业建成院士专家工作站4家、专家工作站22家、国家级“星创天地”6家,先后建成国家新型工业化(富硒食品)产业示范基地、安康富硒产品研发中心、秦巴众创空间等7个国家级示范平台,组建了中国安康富硒产业研究院、陕西省钒产品深加工工程研究中心、陕西南水研究中心等8个产业研究机构。创新主体不断壮大,目前入库的国家级科技型企业156家,入库培育高新技术企业32家,获得认定25家,以科技型企业为支撑、高新技术企业为骨干的创新型企业群体初具雏形。
(三)民营经济是安康对外开放的“主引擎”。在“走出去”上,采取“招商引资+产品推销”模式,推动安康名优特色产品走向全国,五年来累计签订产品供销合同达15亿元;对外贸易实现突破,全市目前有出口备案民营企业270余家,2018年出口总额达到4.47亿元,增长59.5%,魔芋、黄花菜、茶叶等农产品和工业产品走向海外。在“引进来”上,30余家中国和世界五百强企业相继进驻,复星集团、恒大集团等知名民营企业落地生根。
二、主要做法
(一)不断强化协调服务。成立由党政一把手挂帅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领导小组;建立完善企业家参与决策机制,民营企业家顾问列席市政府相关会议;连续三年举行民营企业恳谈会,共商民营企业发展大计。组织开展“政企连心桥”活动,实行市级领导包抓重点项目、40个部门包抓重点工业企业、重点科技型企业等制度,开展“一对一”帮扶、“点对点”服务。定期梳理关于促进非公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措施,整理成册免费发放给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确保企业及时了解最新政策。
(二)加大配套政策支持。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推动非公有制经济追赶超越发展的意见》和《安康市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制定加快发展富硒食品、涉水产业、新型材料、装备制造、现代服务、电子商务等产业发展措施,完善系列政策助推民营经济发展。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放大作用,市级财政设立产业发展基金、市级科技创新引导资金、科技成果转化基金、毛绒玩具文创产业发展基金等产业扶持资金,总额超过2亿元。
(三)大力培育市场主体。按照“五个一批”思路,引导扶持高校毕业生、复转军人、进城务工人员、外出返乡人员自主创业。2018年,全市新增注册各类市场主体3.7万余户,同比增长25.67%;其中,新增注册企业7717户,同比增长33.71%;新培育“五上”企业398户。截止2018年底,全市各类企业3.06万户。把招商引资作为增加市场主体的重要抓手,先后在全国30余地开展招商推介活动,“十三五”以来引进项目900余个。
(四)持续提升园区承载。突破行政区划制约,引导限制开发、空间不足的白河、岚皋、镇坪、宁陕、紫阳5县,在月河川道设立飞地经济园区。持续加大资金投入,统筹推动园区路网、电力、通讯、供气等基础设施建设,园区发展承载能力持续增强。2018年,成功创建省级示范工业集中区8个,19个工业集中区新增投资千万元以上入园企业116户,新建标准化厂房65.8万平方米,标准化厂房总面积达243万平方米。
(五)聚力破解关键难题。深化“放管服”改革,组织实施十大行动、五大特色行动,不断优化营商环境。聚焦企业关切,累计清偿拖欠中小企业账款1.64亿元,偿还率达到41.44%。聚焦融资难题,成立融资担保实力居全省前列的市级财信担保公司,担保能力达到120亿元,累计为2042家中小企业提供担保贷款205亿元;组建全省最大的市级小额贷款公司,累计发放贷款近140亿元;创新民营企业金融服务方式,建立还贷周转金,推广“新社区工厂贷”,开展“无还本续贷”业务。落实标准化厂房“一年免、两年减、三年租”优惠政策,助力微企业减少建厂成本。落实减税降费,全年减少企业各类税费8.7亿元;实行小微企业用电“零成本”接入,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幅超过10%。建立健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公布制度,清理规范涉企保证金,落实人才政策降低用工成本,推进企业减负成效显著。
三、存在问题
近年来,我市民营经济发展迅速,但与新常态下推进供给侧改革、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的要求相比,困难和问题依然突出。
一是综合实力不强。全市非公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位居全省第一,但绝对值仅占全省总量5.1%。全市民营经济中个体工商户达83.5%,产值过10亿的规上工业企业仅有11户,2018年没有一家民营企业入围“全省百强企业”。工业主要集中在农副产品加工等传统产业,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和房地产仍占据三产主导地位,现代服务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缓慢。
二是产业聚集不够。我市属经济欠发达地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不完善、服务功能不配套,关联企业分工不细、布局不合理,产业集群、企业集聚度不高,对资源要素的吸纳能力不强。
三是人才和融资难题并存。毛绒玩具、鞋服制造等劳动密集型产业招工难,建材、食品等传统产业经管人才缺乏,电子、信息等新兴产业高科技人才难引、难留、难培养。民营企业融资渠道主要以传统的银行贷款为主,依然存在融资“两难”现象,即银行有钱放贷难、企业缺钱贷款难。
四、意见建议
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民营经济工作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办国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安康市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着力破解“市场的冰山、融资的高山、转型的火山”等突出问题,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完善促进机制。一是建立健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部门,厘清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促进义务。二是各级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依法对本行政区域促进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三是各级中小企业促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结合业务实际,组织实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依法履行职责范围内的促进义务。
(二)加大财税支持。一是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根据财力逐年增加,通过资助、购买服务、奖励等方式,支持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二是积极争取中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支持,市级和有条件的县区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引导和带动社会资金支持初创期中小企业发展。三是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简化税收征管程序,减轻企业税收负担。
(三)拓宽融资渠道。一是综合运用货币政策工具,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高效、公平地服务中小企业发展,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二是全面落实差异化监管政策、“两个不低于”标准和合理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等措施,引导金融机构增加贷款规模。三是积极推进普惠金融体系建设,推动非存款放贷机构、互联网金融有序健康发展,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各类园区和镇办延伸服务网点、开展金融业务,为中小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四是建立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通过“三板”和各类产权交易市场多渠道推动股权融资,发展并规范债券市场,促进中小企业直接融资。五是不断完善担保融资制度,支持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以应收账款、机器设备等担保品的担保融资。申请应收账款担保融资时,付款方应及时确认债权债务关系,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六是建立中小企业政策性信用担保体系,加大资金投入,建立补偿机制,鼓励各类担保机构为企业融资提供担保。七是推动保险机构开展中小企业贷款保证保险和信用保险业务,开发适应中小企业分散风险、补偿损失需求的保险产品。
(四)支持创业创新。一是为创业者免费提供工商、财税、金融、环保、安全、用工、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法律政策咨询和公共信息服务。二是深化商事、行政审批、项目核准等制度改革,简化审批流程,优化营商环境,降低中小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三是推进创业基地、孵化基地建设,支持创业者利用闲置商业用房、工业厂房、企业库房和物流设施等创办企业。四是支持企业应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技术手段,提高生产经营效率。鼓励企业参与关键共性技术研发、行业标准制定。五是在规划、用地、财政等方面提供支持,发展各类创新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服务,推动中小企业技术、产品升级。六是采取补贴、培训等措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引进创新人才。九是鼓励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与企业合作,支持科研机构、高等学校科技人员到企业兼职、挂职,并按照规定取得报酬。
(五)促进市场开拓。一是完善市场体系,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和监管制度,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营造中小企业公平参与竞争的市场环境。二是在指定媒体上及时发布采购信息,为中小企业获得政府采购提供服务;不得在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经营规模和财务指标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应当占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百分之六十。三是积极推动对外经济合作与交流,在法律咨询、知识产权保护、技术性贸易措施、产品认证等方面为中小企业提供指导和帮助。
(六)落实服务措施。一是在各级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部门中,设立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招聘专业人员,为企业提供公益性专业服务。二是建立跨部门的政策信息互联网发布平台,及时汇集涉及中小企业的法律法规和创业创新、权益保护等各类政府服务信息,为中小企业提供便捷无偿服务。三是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发展资金作用,扶持社会化服务机构发展,培育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建立健全社会化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四是有计划地组织实施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支持高等校、社会化培训机构开展中小企业经营管理及生产技术培训,建设培训基地,创新中小企业人才培养模式。五是建立中小企业统计监测制度,加强统计调查和监测分析,定期发布有关信息。
(七)加强权益保护。一是依法保护中小企业及其出资人的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中小企业财产及其合法收益。二是建立专门渠道,及时听取中小企业对政府的意见、建议,受理中小企业投诉、举报,针对存在的问题迅速查处和整改。三是依法实施行政许可、监督检查,不得实施没有法律依据的检查,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中小企业参加考核、评比、表彰、培训等活动。建立随机抽查机制,多项检查能够合并的,应当合并进行。四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不得违约拖欠中小企业款项。中小企业有权要求拖欠方支付款项并对拖欠造成损失进行赔偿。五是严格执行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收费目录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开。对一切损害中小企业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依法依规查处。
(许启政系安康市工信局局长,方明宝系市工信局干部。)
(责任编辑:徐天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