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场硬仗,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村社会文明和谐。当前脱贫攻坚决胜在即,推进乡村振兴、冲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目标已迫在眉睫。为进一步推进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近期我进行了一些调研和思考。
一、进展及成效
汉滨区是安康中心城市所在地,也是典型的农村占大头、农民占多数的农业大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面临的基本情况是人口多、基础条件差、城乡发展差异较大。多年来,区委、区政府始终高度重视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多方筹措资金项目,统筹推进村容村貌提升,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工作基础不断夯实。坚持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村容村貌与陕南移民搬迁、农村清洁工程、美丽乡村建设、脱贫攻坚等有机结合,大力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通村公路建设、危房改造等民生基础设施建设。2012年以来,全区累计建成各类污水处理站(厂)98个;建成了大竹园、洪山、瀛湖等6个垃圾处理站,大河、坝河2个处理站正在建设。积极推进农村改厕工作,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50.95%,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28%。各镇办配备各类垃圾清运车175辆、车用垃圾箱586个、户用垃圾桶17760个,基本实现了垃圾收运设施各村主街道全覆盖。
二是运行机制逐步完善。围绕农村环境绿化、美化、亮化、净化、硬化“五化”目标,积极推进“八清一改”,定期清理“三堆六乱”。在各镇办设置了环卫所,落实了专职司机和清扫人员。全区设置环卫公益性岗位715个。按照“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的模式,督促村组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建立了群众集中投放、镇办环卫部门按时清运、集中处理的农村垃圾定时收运处理制度。特别是五里镇将全镇垃圾收集清运工作委托第三方运行,节省了大量人力、物力,初步探索了农村环卫管理市场化运行的有效路径。
三是依法监管常态开展。始终保持环境执法的高压态势,不断加强对农村生活污水直排、散排的巡察监管,畅通“12369”“12345”群众投诉热线,建立健全了“河长+警长”“环保网格长”等制度。严肃查处鑫发洗涤商贸公司等一批违法排污典型案件,有效遏制了工业废水污染农村河道、沟渠的违法乱象。持续推进中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全面推广“猪沼茶(果、菜)”种养循环模式,依法取缔、搬迁养殖场(户)97家,全区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9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0%。结合大气污染防治,不断加大秸秆禁烧管控力度,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多渠道促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2019年全区秸秆焚烧火点同比下降90%。
四是村容村貌稳步提升。围绕农村环境治理的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近年来先后组织开展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清运专项行动、厕所革命专项行动、污水治理专项行动、村容村貌提升行动等多项专项整治行动。结合区情实际,今年又启动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分类试点工作。全区统筹打造大竹园镇七堰社区、粮茶村、二联村茶旅新镇示范带,茨沟镇茨口村、瓦铺村、西沟村打造田园综合体,县河镇红升社区、县河社区打造绿水家园示范村,为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积累经验,示范引领全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纵深开展。
二、问题与差距
汉滨区是国家级深度贫困县区,财力十分紧张。目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地处山区、基础设施建设难度大的共性问题依然突出,各部门工作统筹不够、资金难整合、区域进展不平衡的问题依旧明显。
(一)基础设施依旧不足。一是农村污水治理配套设施严重不足。目前全区仅有12个镇办建成污水处理设施98处,尚有16个镇未建污水处理厂,还有一部分村生活污水没有得到有效管控。由于中省项目资金均不支持“三通一平”和入户管网建设等,工程建设资金保障难度较大,且建成后收集率、农户纳管率普遍偏低。已建成的大量设施由于电费、耗材更换费、药剂费、人工费等无法保障,部分设施设备长期处于停运或不规范运行状态,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率不到39%。二是现有垃圾处理设施急需更新。农村人口居住分散,垃圾收集处理普遍运距远、成本高,现有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还比较低,且使用年限较长,急需更新维护。除大竹园、新城等镇办建有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外,还有14个镇还在使用早期建设的简易垃圾填埋场,且个别镇办原有简易垃圾填埋场已填满,面临垃圾无处可倒的困境。三是改厕进展不平衡。省市下达我区的改厕指标与实际需求量差距较大,目前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与三年行动计划要求还有一定差距。部分农民群众卫生意识淡薄,没有真正认识到改厕的意义和好处,想要政府大包大揽,不愿出劳出资改厕,加之村集体经济乏力、财政补助资金不足等因素,影响改厕工作开展。后期管理服务不到位,部分设施长期闲置,尤其是冬季结冰、缺水,清掏难度更大,影响正常使用,改厕效果还不明显。
(二)相关保障还不到位。一是规划统筹不到位。绝大部分村无完整的规划建设编制,农民房屋建设盲目、随意,布局凌乱;有的村没有预留垃圾收运设施、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用地,加大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后续建设难度。二是部门力量整合不到位。一些管理部门沟通不够,齐抓共管合力尚未形成;项目资金分散,难以有效整合;新一轮机构改革将原归区爱卫办负责的改厕职能调整到区农业农村局,但未明确专职人员,工作衔接运转还不够顺畅。三是配套政策还不完善。如农业废弃物利用方面的招商优惠政策还相对较少,吸引企业落地汉滨数量还不够,现有废弃物回收利用形式单一、效果不明显;一些非贫困村因脱贫攻坚期间未享受到基础设施项目支持,道路等基础设施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要求还有差距。
(三)群众主体意识亟待发挥。农民群众是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主体,但目前农村劳动力大量外流,特别是边远村落空心化、老弱化和村集体经济弱化严重,留守人员多为老弱、妇女、儿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宣传氛围还不浓,很多村民只知道脱贫攻坚不知道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更不知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要干什么、整治的要求是什么、整治的对象是什么、整治的目标是什么。部分村民公共卫生意识淡薄,清扫不及时,对垃圾危害性认识不足,乱丢乱倒等行为时有发生。有的农民认为农村环境整治是政府的事情,与自己无关,主动参与意识不强,存在“上边热、中间温、下边凉”的现象。
(四)资金投入严重不足。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需要大量投入,但目前省市尚未下达相关项目资金,导致我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资金严重不足,与工作需求还有较大差距,工作推进难度很大。一些镇垃圾收费处理机制运行不畅,垃圾清扫人员工资、设备购置、车辆维修、驾驶员工资、燃油、垃圾填埋场消杀、覆盖、碾压费用等没有保障,影响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思路与对策
改善和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总方针,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抓手,深入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和公共服务短板,实现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夯实基础。
(一)深化思想认识,活学活用“浙江经验”。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的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入学习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报告>的通知》要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把可持续发展、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全过程,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提升群众满意度、改善农民生活质量的重要工作来抓,作为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具体体现,切实提升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认识,全力以赴抓实抓牢,加快推进。
(二)狠抓关键环节,着力做到“五个强化”。一是强化生活垃圾治理。扎实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强化源头减量,建立农村垃圾收集转运体系,合理布局生活垃圾收集点和购置垃圾转运车辆,组建稳定的农村保洁队伍,建立符合各村实际的保洁机制;科学选定垃圾终端无害化处理方式,着力解决垃圾“出口”问题,确保无害化处理实现全覆盖。二是强化农村厕所革命。以户厕为主,公厕为辅的原则,按照“群众接受、经济适用、维护方便、资源化利用”要求,合理选择改厕模式。在城镇污水管网可以延伸覆盖和实施污水集中处理的村社区,推广水冲式厕所;边远村组以化粪池、便池、冲洗设备等“两池一洗”为主要内容,建设卫生厕所。加强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将厕所粪污、畜禽养殖废弃物一并处理并资源化利用。三是强化生活污水治理。推进中心城区两厂污水管网设施配套,科学规划集镇、农村社区污水处理厂建设方案,严格实施雨污分流,确保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同时针对居住比较分散的农户,采取分散式、低成本、易管理的处理方式,着力解决好农村污水转化利用和处理问题。四是强化农村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大畜禽粪污、农作物秸秆就地就近消纳、综合利用力度,全面推广猪沼园、猪沼菜、猪沼果等模式,加强秸秆还田和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燃料化利用,推进农药化肥减量行动和废旧地膜回收,切实解决村庄柴堆、粪堆、草堆、杂物堆、垃圾堆“五堆”乱象。五是强化村容村貌提升。坚持“无规划不建设、无设计不施工”的理念,按照“规划先行、统筹全域,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完善功能、提升品质”的原则,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地对现有村规划进行修编完善。坚持因地制宜,注重文化保护,根据不同村庄的自然环境、民俗习惯和历史文化等,在环境整治中重点加强保护和提升,让农民群众“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三)加强统筹整合,不断完善政策支持。在全力做好向上争取各项政策扶持的同时,坚持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脱贫攻坚、生态环保等工作有机结合,统筹推进。从脱贫攻坚涉农资金整合、生态环保等经费中统筹安排,整合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做到脱贫攻坚、生态环保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积极吸引社会资本投入,鼓励群团组织、社会力量等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通过捐钱捐物、结对帮扶等形式,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千工程”。同时,统筹农村环境整治特点,与城市垃圾、污水等处理方式区别开来,鼓励根据农村特点采取生态湿地等行之有效、成本较低的处理工艺。切实把握好整治标准、整治方式和农民参与接受度,不搞一刀切、不搞大拆大建。积极探索市场化建设和运营管护,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多措并举,合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四)加大宣传发动,发挥村民主体作用。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加强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宣传教育,引导和发动群众自觉参与。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保洁员、护林员、护路员等作用,带头引导群众转变生产生活方式。夯实农村基层党组织作用,带领农民群众移风易俗、改进生活方式、提高生活质量。充分运用农村“一事一议”民主决策机制,实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公示制度,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等权利。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将公共环境卫生整治、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护、推进移风易俗、培养良好生活习惯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进一步提高村民文明素养。把培育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农民环境卫生意识。鼓励讲卫生、树新风、摒弃不文明、不卫生生活习惯,扎实开展“卫生庭院、卫生家庭、人居环境示范户”等创建评选活动,以先进典型为引领,弘扬传统美德,使优美的生活环境、文明的生活方式成为农民内在要求,激发农民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内在动力,凝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正能量”。
(五)严格督导考核,确保工作落地落实。当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已列入到中省环保督查重要内容,实行最严格的考核排名、约谈制度。根据市上考核办法制定全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考核办法,年底严格兑现考核奖惩,进一步明确任务目标、夯实责任分工、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推动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再上新台阶。
(作者系汉滨区委常委、副区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