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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新乡贤”作用 助力乡村社会治理

作者:石萍萍发布时间:2020-07-31 00:00 来源:安康发展 【字体: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新乡贤”参与社会治理也许能成为德治的一个很好很重要支点。对此建议:

  一、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发挥“新乡贤”协助配合作用。建立起以村党组织为核心、村民自治为基础、新乡贤理事会为补充、村民广泛参与、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各级党组织要明确新乡贤的选拔标准,把德才兼备的“新乡贤”选好,用好。

  二、以“贤德”作为乡贤文化的重心和核心,积极培育新时代的新乡贤观念。笔者所说的“新乡贤”,不要局限家世出身、籍贯居所。比如德才兼备的回乡创业青年,热爱农村的大学生“村官”,退休还乡的干部、教师等,只要愿意服务群众,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能起到引导示范作用,具有一定威望,且有爱乡村懂乡村的赤子情怀,都能归入新乡贤之列,依托党的基层组织,发挥其德治作用都能转变形成一股新的乡村治理力量。

  三、充分发挥新乡贤文化在促进乡村治理中的功能。随着城镇化的迅猛发展,乡村治理人才流失、主体弱化、对象多元、环境复杂等问题凸显,新乡贤及其文化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越来越凸显。推动新乡贤文化建设,有助于激发当代乡村治理主体的勃勃生机。一是助力作用。新乡贤中有一部分是经济人才,或者很多拥有资金、信息、技术、人脉等资源和优势,或者很多能以项目引进、资金引进、信息反馈、智力回乡、人才回归的方式反哺家乡,帮助家乡形成经济发展各种要素的内生条件和潜在优势。二是稳定作用。农村纠纷的化解受到风俗、人情、舆论等复杂因素影响,光靠法律手段效果往往不好,往往以乡土方式来化解效果更佳。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既可化解鸡毛蒜皮的小事儿,也能处理事关乡村和谐的大事儿,还能起到疏导村民心理问题的疗愈作用,是农村社会的“稳定器”。三是桥梁作用。新乡贤在乡村的身份地位比较高,村民对他们比较信任,很多时候能够听得进他们的意见,这使得他们成为村民的贴心人。同时,新乡贤独立于基层政权之外,能够以第三者的立场对基层事务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也可以成为镇村干部的参谋助手。四是示范作用。新乡贤都是有德行、有声望、有才能的人,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乡村的践行者。他们本身就是一个榜样、一面旗帜,能够起到率先垂范和德行教化的作用。他们积极参与乡村建设与社会治理,助力乡村发展、调解邻里矛盾、涵养乡风文明、传承传统文化,以实际行动赢得村民的尊重和信任,更能够起到引领和带动作用。

  四、注意妥善处理几个关系。一是新乡贤与村两委的关系。村两委仍然是乡村治理的主体,新乡贤是乡村治理的一种重要而有益的补充。二是乡贤治理与法治治理的关系。乡贤治村更多的是发挥伦理道德、村规民约的德治作用,而乡村治理关键还要靠制度、靠法治,法治是社会治理的基础性保障。法治是根本,德治是辅助,共同发挥作用,相得益彰。三是新乡贤与村民的关系。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目的是为了弥补村民自治的实力和能力不足的问题。因此,要让广大村民以新乡贤为榜样,学他们的经验、思路、德行,内化成自身的力量,变成新时代的新农民,都能更好的发挥自治功能。

  (作者单位:汉滨区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