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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创新开展“六聚焦三统筹三评价”行政效能审计模式

作者:徐天华 陈 丽发布时间:2021-09-14 00:00 来源:安康发展 【字体:

  近年来,安康市审计局创新开展行政效能审计,探索形成了“六聚焦三统筹三评价”模式,有效助推政府效能变革与提升,为新时代创新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了生动实践。

  一、聚焦六项审计重点

  一是聚焦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重点关注有关单位对市委、市政府会议确定重大决策事项贯彻落实情况,看有无相互推诿、拖延不办、配合不力而造成决策落空或成效不高等问题。同时对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及临时交办重大事项推进情况跟进审计。二是聚焦重大改革职能落实情况。重点关注“放管服”所涉部门工作对接是否及时,衔接是否紧密,职责履行是否到位,以及行业及系统改革工作是否彻底。三是聚焦重大项目建设推进情况。重点关注由于项目建设管理体制机制方面原因导致项目单位不能作为、不敢作为或不作为、慢作为影响项目推进的问题。对已完工项目,重点审查和评价其经济性、效益性,重点关注是否依规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及财务决算审计。四是聚焦资金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对公共资金计划下达、拨付使用情况进行分析评价。重点关注公共资金的使用时效性、经济性、有效性和保障程度,同时关注其合规性、合理性,通过对资金使用结果的分析,判断资金使用的效果和发挥的作用。五是聚焦部门职能职责履职情况。依据被审计单位“三定”“九定”方案,通过工作成果、提供服务、改善公众生产生活条件的数量和质量,上级和公众的评价等方面,判断被审计单位履职情况,重点关注有无重大履职不到位等问题。六是聚焦各类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对各部门省市年度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审核,重点关注共性考核指标、重点及职能工作、负面清单考核指标、中心工作考核指标、其他各项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

  二、创新三个统筹方法

  一是抓项目统筹。市审计局专门成立了行政效能审计科,对行政效能审计牵头负总。每年初,将行政效能审计项目分配到各业务科室,行政效能审计与各专项审计、财务收支审计等项目结合,做到同步安排、协同实施、成果共享,从源头上加大项目统筹力度,防止出现多头进点、重复审计、资源浪费的现象。二是抓人力统筹。按照职责对口原则选配审计力量,打破科室界限,实行统筹安排,将全局干部按照人员素质特长分为若干大审计组,根据审计项目需求选配最佳审计团队,有效聚合审计人员整体合力。三是抓方式统筹。根据审计项目特点,灵活运用嵌入式、“1+N”等组织方式,同类审计对象或性质相同的审计项目在审计范围和实施时间安排上适当集中,做到审计工作方案、报告模板、定性处理、审理复核、结果报送“五统一”,提高审计监督质量。具备大数据审计条件的审计项目,在数据采集、证据收集等方面优先采用大数据审计。

  三、形成三类评价结果

  制定《安康市行政效能(绩效)审计办法》《安康市审计局关于贯彻落实行政效能审计办法的实施意见》,建立行政效能审计评价体系,根据每个单位、每个专项、每个年度工作任务侧重点的不同,明确被审单位可量化和不可量化的行政效能审计评价指标。对可量化的指标进行分项量化评价,对不可量化指标根据审计情况进行叙实评价,同时把审计发现问题和被审计单位工作亮点按照指标任务完成的时限性、效率性、公平性以及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综合评价,确定被审单位总体评价体系。根据相关单位的审计评价指标体系,逐一评价、确定格次,测算总体占比情况,最终确定被审计单位“好、较好、较差”三个格次。注重评价结果运用,将行政效能审计评价格次纳入被审计单位目标责任考核重要参考依据,将评价格次为“较差”的单位作为重点监督对象,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到位。其中,对一般性问题督促按期整改,对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的单位印发审计督办函限时整改;对重大性问题经会议研究移送相关单位处理。

  从2018年开始,安康市县两级审计机关共对146个承担行政职能的政府组成部门和职能部门进行了行政效能审计,市县两级共揭示问题557个,提出审计建议435条,印发审计审计督办函7份,审计移送事项6项,以审促改事项127项。通过在全市创新开展行政效能审计,有力促进了决策部署落实落地、政府部门履职尽责、法治政府推进建设、干部作风持续转变、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财政资金发挥效应。

  (作者单位:安康市政府办公室、安康市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