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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食药监局、市卫计局联合监督销毁过期疫苗

    作者:刘宗建 时间:2018-09-30 11:58 来源:市食药监局 字号: 打印

      9月30日,市食药监局、市卫计局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派出执法人员现场监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销毁处置过期疫苗。此次销毁市本级库存的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皮内注射用卡介苗,产品批号201609091,有效期至2018年9月11日,共8件,8130支。销毁方式是将过期疫苗交由安康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销毁。执法人员现场核对过期疫苗数量、批号、有效期,药品实物与报损清单账物一致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如实记录销毁情况,市食药监局、市卫计局执法人员在不合格品销毁记录上签字,并一式四份,各自留存,销毁记录保存时间不少于5年。
      疫苗管理责任重大,及时销毁过期疫苗,严防过期疫苗流入市场,可有效消除安全隐患。此次销毁工作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监销、按规范要求处置销毁过期疫苗,确保了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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