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和我市2017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康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旬阳县水利局、旬阳县平定河水库管理站实施的旬阳县乾佑河小河集镇段防洪工程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
一、项目基本情况
旬阳县乾佑河小河集镇段防洪工程项目于2013年12月18日经陕水规计发〔2013〕448号文件下达初步设计批复,该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2096.88万元,其中工程占地、拆迁补偿费用37.55万元自筹,其余资金由中、省中小河流治理补助资金安排解决。2014年3月,项目法人旬阳县平定河水库管理站委托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招投标工作。经公开招标,该项目Ⅰ、Ⅱ标段施工任务分别由陕西省渭河工程局、榆林市源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担,监理工作由汉中惠汉水利水电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承担。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共计364,005.22元。
(二)水保环保工程项目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
三、审计处理及建议情况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建议建设单位按照经三方签章确认的结算造价,对Ⅰ标段、Ⅱ标段多计工程价款共计364,005.22元予以扣减;对水保环保工程项目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的问题,责令项目建设单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明确水利建设项目的建设程序,确保各建设项目程序合规合法。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市审计局建议:加强工程结算资料整理;严格执行工程合同,强化财务管理,从严控制成本;加强对水利工程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确保依法依规实行工程管理;加强预留资金的管理;及时向旬阳县财政局申请,尽快拨付滞留的建设资金;针对绿化植树、生态保护宣传牌、警示牌等项目共计23,240.00元,由项目法人责令施工单位按照合同工程量结算清单内容限期予以恢复。
四、被审计(调查)单位的整改情况
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问题,项目法人已经根据审计报告(安审报〔2017〕81号)做账务处理,调减建安投资364,005.22元;对水保环保工程项目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的问题,项目法人已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明确水利建设项目的建设程序,确保各建设项目程序合规合法;对审计报告提出的六条合理化建议,项目法人已按要求,并与各参建单位逐一对照、逐条进行了资料完善和各项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