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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陕发改代赈(2004)320号文件《关于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实施意见》精神,白河县在确定搬迁对象中,着重对当前的特困户给予倾斜支持,注重发挥项目资金的扶贫效果,搬迁指标优先保障贫困村群众的搬迁要求,通过在贫困村及特困村的广泛宣传后,由当地有搬迁欲望的群众自主申请,极大的尊重贫困群众的意愿,坚决反对搞强迫命令,在贫困村群众搬迁需求得到较为充分的满足后,再考虑其他村的贫困群众。
经过群众申请、村组审核公布、乡镇审查和县抽查确定的程序,确定白河县2008年易地扶贫搬迁304户1260人,特困村及扶贫重点村162户627人,占49.8%。其中生产生活条件差难以解决温饱的后山群众,计282户1174人,占搬迁人口的93%;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差且短期内难以解决的群众计22户86人,占搬迁人口的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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