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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河县实行住院分娩基本医疗服务限价

    作者:张燕 时间:2008-05-12 09:57 来源:白河县人民政府网站 字号: 打印

    “保护妇幼安全”是国家为保护广大妇女儿童健康而采取的重大举措,也是衡量一个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标志。5月9日,白河县召开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启动暨降消项目工作会。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吴德莲、市卫生局纪委书记郭圣杰参加会议并讲话,县政府办副主任柴隆友主持会议,县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补助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各乡镇政府分管领导、卫生院院长、妇幼专干和县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2008年白河县被确定为25个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补助项目试点县之一,从五月份起对在县内助产机构住院分娩医疗费用实行限价。一是在二级医疗机构平产限价标准为800元,在二级医疗机构剖宫产限价标准为2500元;二是在一级助产机构平产限价标准为550,在一级助产机构经卫生局审核具备剖宫产条件的卫生院实行剖宫产的限价标准为2000元,对于发生危重孕产妇抢救的在合疗报销与降消项目补助的基础上实行定期补助,标准为在前两次补助的基础上,花费在2000元以下的,按实际发生数补助,超过2000元的按超过部分的30%补助,最高补助限额为5000元。三是非农业户口的城镇特困孕产妇住院分娩的,降消项目给予150元补助(持低保证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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