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陕西省卫生厅《关于妥善解决中医医师资格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经各县(区)卫生局组织申报,市卫生局初审,省中医药管理局复核,以下人员(名单附后)现已通过省、市、县(区)中医医师资格认定报名资格审查,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08年5月10日至30日。欢迎社会各界对被公示人进行监督,若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及时举报、反映。公示期满,对被公示者无异议的,被公示人员将参加国家规定的中医医师资格认定考核。
举报电话和地址为:
安康市卫生局医政科:电话:3213944
安康市卫生局监察室:电话:3212161
地址:安康市解放路28号(安康市卫生局医政科)
附件:安康市中医医师资格认定报名初审通过人员名单。
安康市卫生局
二○○八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