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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岚皋:“1+7”长效机制呵护秦岭生态环境

    作者:陈洪海 彭飞 时间:2018-11-27 10:15 来源:岚皋县 字号: 打印

      今年以来,岚皋县深入贯彻《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系统谋划秦岭保护范围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出7项系列长效工作机制,提升保护工作的系统化、整体化和协同化水平。
      岚皋县建立环境督察反馈、整改督办和信息报送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提升发现、处置问题能力。制定三年行动方案,明晰各级环境保护责任,为常态化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制度遵循和操作指南。出台考核办法,依据部门特点制定个性考核方案。开展离任审计,对秦岭范围内的党政主要领导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压实环境监管责任。建立网格化监管体系,形成22个责任部门、12个镇、125个行村和11个社区的网格化监管网络,将环保哨卡延伸到基层最前沿。创新实施河长+警长+督查长“三长治河(湖)”模式,出境主要河流断面水质多年稳定达标。推行基层公安派出所出动1辆警车,突出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社会维稳3块重点,全程参与公安民警不少于2人的“132”联动执法机制,破解县镇两级执法部门或监管机构调查取证难、执法不规范、公信力不够、威慑力不强、查办案件偏少等难题。
      据统计,今年岚皋县共查处环保违法案件15起,开展联合执法检查50次,秦岭范围内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扼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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