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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体现党内关爱,激发村干部工作热情,紫阳县近日出台文件提高了村组干部报酬并对离任村级老干部实行生活补助,从而调动了村干部工作积极性。
该县对现任村组干部正职在原定1000到2500人以上村五档的基础上,每档提高500元,最低每人每年达2000元,最高每人每年达4000元;副职及文书按照低于正职标准500元的标准确定,提高后村干部人均最低可领取1500元,最高可领取3500元;组干部误工补贴调整为5个档次,200人到700人不等的组分别可领取300到700元不等。社区和居委会干部报酬比照村干部执行。公用经费也调整为1500人以下的村2000元每年,1501人以上的村3000元每年。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曾担任过村、合作社、大队、村(居委会、社区)党支部书、主任(村主任、大队长)、会计(文书),连续任职20年以上的正常离任村级老干部,30年以下的每人每年补助300元,30年以上的每人每年补助500元。
资金来源由县财政统一预算,离任村干部补助由县委组织负责建立专户、专帐,年终一次性发放给补助对象。执行时间为2008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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