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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度包联重点科技型企业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 公开目录: | 市政府文件 |
索引号 | 719776475/2018-0240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8年12月24日 |
文号 | 安政办函〔2018〕376号 | 公开日期: | 2018-12-26 09:56 |
有效性 | 有效 |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度包联重点科技型企业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2018年度包联重点科技型企业工作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根据《中共安康市委办公室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各县区和市直各部门、中省驻安单位2018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的通知》(安办字〔2018〕1号)和《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包联重点科技型企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办发〔2018〕24号)精神,为切实做好2018年度包联重点科技型企业考核工作,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市50个包联重点科技型企业的市直部门及中省驻安单位。
二、考核内容
(一)包联成果(60分)。主要从以下十个方面进行考核,包联单位完成任意一项内容得60分:指导企业做好项目申报,帮助多渠道争取项目资金;指导企业组建研发平台,加强产学研合作;指导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大力开发“杀手锏”产品;帮助企业引进专业人才,加快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协调解决科技型企业发展资金瓶颈;指导企业加强和完善内部经营管理;帮助开展品牌设计与策划,实施品牌培育;帮助企业解决生产要素保障;帮助企业积极开拓市场;帮助企业实现招技引资目标。
(二)组织保障(20分)。主要包括制定工作计划(5分),认真开展包联工作(10分),强化联络沟通(5分)。
(三)企业评价(10分)。由包联企业为包联部门出具包联工作评价意见,并加盖企业法人印章确认。
(四)转化应用(10分)。帮助包联企业成功创建瞪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获得省级科学技术奖励,或者帮助企业在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新三板”及创业板、中小板、主板挂牌上市,或帮助企业争取项目资金30万元以上。包联单位需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三、方法程序
(一)部门自查。各包联单位对照《安康市2018年度包联重点科技型企业工作考核表》(见附件),对包联重点科技型企业工作情况进行自查,打出自评分,形成自查报告并附有关验证材料,报送市包联重点科技型企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科技局)。
(二)考核打分。市包联办依据《考核办法》,结合部门自评和调查核实进行打分,按照优秀格次比例不超过50%,一般格次不少于10%的要求提出考核得分初步意见。
(三)考核审定。初评结果经市包联重点科技型企业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分别报市政府和市考核办。
四、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市直部门及中省驻安单位2018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得分为优秀格次包联单位,由市包联重点科技型企业工作领导小组授予“2018年度包联重点科技型企业优秀单位”称号。
附件:安康市2018年度包联重点科技型企业工作考核表.rar
公文PDF原件:安政办函〔2018〕376号.pdf
《2018年度包联重点科技型企业工作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24日
2018年12月24日
2018年度包联重点科技型企业工作考核办法
根据《中共安康市委办公室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各县区和市直各部门、中省驻安单位2018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的通知》(安办字〔2018〕1号)和《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包联重点科技型企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办发〔2018〕24号)精神,为切实做好2018年度包联重点科技型企业考核工作,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市50个包联重点科技型企业的市直部门及中省驻安单位。
二、考核内容
(一)包联成果(60分)。主要从以下十个方面进行考核,包联单位完成任意一项内容得60分:指导企业做好项目申报,帮助多渠道争取项目资金;指导企业组建研发平台,加强产学研合作;指导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大力开发“杀手锏”产品;帮助企业引进专业人才,加快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协调解决科技型企业发展资金瓶颈;指导企业加强和完善内部经营管理;帮助开展品牌设计与策划,实施品牌培育;帮助企业解决生产要素保障;帮助企业积极开拓市场;帮助企业实现招技引资目标。
(二)组织保障(20分)。主要包括制定工作计划(5分),认真开展包联工作(10分),强化联络沟通(5分)。
(三)企业评价(10分)。由包联企业为包联部门出具包联工作评价意见,并加盖企业法人印章确认。
(四)转化应用(10分)。帮助包联企业成功创建瞪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获得省级科学技术奖励,或者帮助企业在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新三板”及创业板、中小板、主板挂牌上市,或帮助企业争取项目资金30万元以上。包联单位需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三、方法程序
(一)部门自查。各包联单位对照《安康市2018年度包联重点科技型企业工作考核表》(见附件),对包联重点科技型企业工作情况进行自查,打出自评分,形成自查报告并附有关验证材料,报送市包联重点科技型企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科技局)。
(二)考核打分。市包联办依据《考核办法》,结合部门自评和调查核实进行打分,按照优秀格次比例不超过50%,一般格次不少于10%的要求提出考核得分初步意见。
(三)考核审定。初评结果经市包联重点科技型企业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分别报市政府和市考核办。
四、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市直部门及中省驻安单位2018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得分为优秀格次包联单位,由市包联重点科技型企业工作领导小组授予“2018年度包联重点科技型企业优秀单位”称号。
附件:安康市2018年度包联重点科技型企业工作考核表.rar
公文PDF原件:安政办函〔2018〕376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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