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
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
(2018年12月28日安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杨小明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二、任命马继军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三、免去雷萍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安康市人民政府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