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索引号 719776475-GK-2019-166438 发布日期 2019-03-05 16:16
来源 安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内容概述 安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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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将《安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予以公布。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电子版可在安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门户网站http://jjzd.ankang.gov.cn/查阅。

  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安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安康市高新区高新安康大道,邮编:725000,电话:0915-8170268。

一、概述
  2018年,安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深入贯彻《条例》,认真落实中、省、市工作部署要求,紧紧围绕规范行政权力和服务人民群众两条主线,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扎实推进全市公安机关交警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方式,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为总体要求,全面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切实增强公安机关交警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努力提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一)加强领导,强化协调,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全面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支队成立了以交警支队长为组长,其余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指挥中心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按照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工作措施、督促工作进度、沟通反馈信息、提出协调建议,开展政务、警务和政府信息公开各项日常工作。
  (二)健全机制,强化监督,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主动加强信息发布工作,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警务信息。准确界定应主动公开警务内容,严把审核程序关口,做好信息发布登记备案。在日常信息审核发布中坚持“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注重将警务信息公开审核与公文审核相结合,严格信息公开保密审核程序,坚持上网信息登记制度,进一步明确公开信息发布的责任人,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明晰、程序完善、全面及时。研究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意见,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制度和工作规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运转。建立完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公安交警新闻发布等制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性和规范性,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建立健全涉警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及时回应公众关切的工作事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查考评,完善相关措施和管理办法。通过座谈会、调查问卷等形式接受社会监督,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公安交管工作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同时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点督查督办事项范围,加大问责力度,促使机关各部门和各县区公安交警部门信息公开工作高效规范运行。
  (三)丰富载体,创新形式,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渠道。安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务微博和政务微信大力宣传安康公安交管工作、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引导网络舆情方面作用显著。2018年,按照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市公安局节假日微博值守播报工作要求,建立节假日为民服务长效机制,长假期间重点发布道路通行状况等假日服务信息,为群众提供贴心服务。一年来,共组织全市性公安交管重大会议活动直播和主题发布活动8次;节假日期间微博值守实时播报服务信息7次;经过一年的不懈努力,安康交警政务微博受到各级领导高度评价和广大网民的一致好评。
  (四)多措并举,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为有效推进交警支队信息公开工作,2018年,安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发展。一是纳入目标责任考核。为进一步推动全市各级公安机关交警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安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市公安机关交警部门目标责任考核,对各县区交警大队、高交大队、铁路大队信息公开机构建设、制度建设、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窗口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信息公开实效和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情况实行量化考评,坚持实考实评创佳评差。二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安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两会代表委员的建议、提案和人民群众的诉求,坚持走访回访制度。邀请代表委员、特邀监督员和各界群众评议警务公开工作,对评议中收集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责成有关部门研究、整改,并限期作出答复,确保了警务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三是注重工作有机结合。为了扩大信息公开效果,交警支队坚持重大警务宣传活动传统渠道与网站微博统一部署、统一调度、良性互动。通过门户网站和政务微博征集民意、掌握民情,了解公众关注焦点,并根据回馈信息调整发布策略,线上线下同步推进,收到良好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交警支队通过门户网站发布警务公开信息280条。安康交警政务微博发布信息45000条,微信公众号“安康交警”发布信息11000条,典型案例、专项行动、交管要闻、预警信息等类信息10000余条,便民服务信息800余条,政策解读类信息200余条。支队领导参加市政务服务中心在线直播访谈栏目1次,并就网民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了在线解答。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交警支队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件,其中网络申请0件,信函申请0件,已按时办结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的情况
  2018年,交警支队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交警支队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未被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交警支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领导的要求和广大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拓展,二是公开载体和表现形式亟待丰富,三是信息公开工作意识仍需增强。2019年,交警支队将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紧扣重点,突破难点,创新举措,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教育培训。根据中、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公安交管工作实际,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同时,通过加强培训等多种形式,切实提高各业务部门领导干部和民警贯彻执行《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继续通过新闻发布、网上公布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发布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警务信息、工作信息和警方提示。同时,充分发挥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的作用,加强与主流媒体、报纸、广播电台的联系,围绕全市公安交管工作适时开展专题性图解、解读,及时回应公众关切。
  (三)进一步提升网上办事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大政务网站建设力度,巩固和优化现有网上服务,继续推出网上便民服务措施,进一步提升网上办事服务水平。

 安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19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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