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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18年第十批建筑企业施工资质审批意见的公示
索引号 | 719776475-GK-2019-166560 | 发布日期 | 2019-03-05 14:26 |
来源 | 本站原创 | ||
内容概述 | 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18年第十批建筑企业施工资质审批意见的公示 |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的规定,我局对2018年第十批建筑业企业申请资质的网上资料及书面资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10日(自2019年1月18日至2019年1月27日),公示期内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均可向我局建管科反映情况。公示期满后,新企业可持介绍信及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实地考查表到市住建局(人防办)建管科领取资质证书,增项企业需持原三级资质证书前来换发新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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