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前夕,汉阴县农村又添一分喜庆——全县所有连续任职10年以上、年满60周岁的600余名村干部将领到政府发放的生活补贴。这一举措已得到中、省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并将在全省推广。
“几十年前刚任职时党要求我们‘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我确实做到了。我真没想到如今已干不了啥了,党还这样关心我!”平梁镇原桐花村支书成朝斌现年74岁,担任过近40年村干部,离任后因患眼疾双目失明。他拄着拐仗流着眼泪动情地说:“年轻力壮正能干时一年就落点公分都没有怨言,如今老了每月还有生活补助,感谢党的好政策啊!”
“真没想到,党和政府会给我们这些离任的村干部发‘养老金’,我再也不用为今后的生活担心了。”平梁镇安合村72岁的袁泽洪连连感谢。镇领导介绍说,他从1959年起就担任村上的会计,还有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证,直到两年前才离任,为群众尽心尽力服务了整整47年。因为深得群众信任,现在村民有事还常找他。
据汉阴县委组织部基层办主任沈关志介绍,前两年县上“两会”期间,就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为农村干部建立激励保障机制,解决他们老有所养的问题。随后,县委组织部、财政局等部门牵头组织调研,制定了《汉阴县离职村干部生活补贴发放管理办法(试行)》,经县常委会讨论通过,自2008年起实施。
生活补贴发放标准按照村干部离职前连续任职时间长短划分为10年以上、20年以上和30年以上三个档次,分正职(支书、村主任)、副职(副支书、副主任、文书)确定每人相应的补贴标准。10至20年的正职每人每月补贴50元,21年至30年的正职每人每月补贴60元,任职31年以上的正职每人每月补贴70元。副职则按相应年限在正职的标准上每月减10元,分别为40元、50元和60元。最低的每人每年补贴480元,最高的每人每年补贴840元。
该县规定,因工作不力或违纪被撤职罢免,或因违法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后撤职的不享受生活补贴。为了切实把好政策落实好,县上严格按照个人申报、乡上初审、县级审查和公示认定的程序,采用“一折通”的方式发放生活补贴。
汉阴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耿国泉介绍说,经过前段时间的统计摸底,全县符合补助条件的离职村干部现有600人左右,其中80岁以上的有30多人,最年长的已84岁,60岁到70岁的占大多数。初步估算,县级财政每年需预算40余万元专项经费。现已对发放对象进行公示,经过15天公示无异议的,建立个人生活补贴发放档案。7月1日之前,将把生活补贴兑现到位。
在涧池镇栋梁村,前任村支书,现年72岁的付发昌老人感慨地说:“虽然补助的钱不算多,但让我们深深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现任村支书王大勤高兴地说:“我已担任村干部14年,这项制度的出台让我没有了后顾之忧。我现在信心很足,今后一定要带领村民建设好新农村。”
汉阴县委书记邵向农接受采访时说:“农村基层干部为了农村的发展和稳定做着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他们是共和国的基石。过去各级政府对离任的村干部一直没有明确的生活补贴政策,他们中的很多人晚年生活或多或少都有困难。按照‘十七大’关于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和巩固基层政权建设的要求,我们经过认真调查摸底和走访调研,研究出台了正常离职村干部发放生活补贴政策。随着在实施中的进一步完善,这一政策必将全县的新农村建设产生积极的影响。”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