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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陕县被命名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

    作者:佚名 时间:2008-06-13 09:54 来源:宁陕县人民政府网站 字号: 打印

    近日,宁陕县被国家环境保护部命名为第六批“国家级生态示范区”。
    2001年6月,宁陕县被国家环保总局确定为第六批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县。6年多来,该县始终坚持经济建设与生态保护两手抓的方针,制定并实施了《宁陕县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突出生态农业、天然林保护、汉江水源涵养与水质保护、人居环境、生态旅游等重点领域建设,累计投资8.49亿元,完成了生态示范区创建工作的各项工程任务。生态环境质量日渐提高,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89.6%,退化土地治理率达62%,县城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14.5平方米,城市污水处理率达50.3%,固体废弃物处置率达92%,环境空气质量达到Ⅱ级和优于Ⅱ级标准,主要河流出境水质均达到Ⅱ类标准。
    宁陕县创建生态示范区的经验和做法在秦岭山地生态环境保护与区域可持续发展、汉江流域水源涵养与水质保护、生态农业建设等方面具有积极的推广和示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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