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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泉优秀村干部享受年薪制 年薪将达1.8—2.5万元

    作者:王洪宝 时间:2008-07-16 09:14 来源:石泉县人民政府网站 字号: 打印

    在实施“强基行动”过程中,为切实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石泉县采取“考、聘、评、奖”的办法,着力调动村干部干事创业、为发展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村官当乡镇长助理,年薪2.5万元。该县根据实施办法,决定在全县任职满3年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副主任、文书中公开选聘3名优秀村干部担任乡镇长助理,工资实行年薪制,每年2.5万元。选聘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实施,县纪委、人劳局、财政局共同参与,严格按照发布公告、推荐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与体检、公示与聘用等6个环节进行,从7月中旬开始,8月中旬结束。选聘的乡镇长助理为“乡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也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村官享受副科级待遇,年薪1.8万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该县将通过乡镇推荐、组织考察、县委审定、结果公示等4个环节,每年从全县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中评选出15名特别优秀的村干部当年享受副科级干部经济待遇,年误工补贴1.8万元。享受副科级干部经济待遇的村干部工作不离村,身份不变,实行动态管理,一年一评选,可以连续评选连续享受,同时,与其他村干部一同也可以享受评优树模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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