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人民政府 >部门动态 > 正文内容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切实做好7月21日—23日强降雨过程的防汛工作

    作者:佚名 时间:2008-07-21 12:15 来源: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字号: 打印

    据省、市气象部门预报,从7月21日至23日我市有一次明显的降雨过程。21日上午9时,省气象台又发布了暴雨蓝色预警信号,未来12小时内陕南中西部部分地区将出现50mm以上的降水。
    为了切实做好防抗强降雨过程的防汛工作,特紧急通知如下:
    一、这次强降雨的强度大、范围广,各级防汛部门要务必其实做好防御暴雨洪水灾害的各项准备,尤其是乡、村防汛值班人员要立即上岗到位,切实履行防汛职责,保证汛情预警信息及时传递畅通,各级防汛指挥人员要确保在一线组织防抗抢险工作。
    二、要重点加强滑坡、泥石流等灾害易发区村庄及城镇、低洼易涝区危房危舍、在建重点工程的巡查、监测和预报,切实落实好县、乡、村、组户防抗抢险应急措施。若发生强降雨和危险汛情,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及时迅速转移受威胁群众,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努力把灾害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三、要加强各类水库、堤防工程巡查防守,各水库,特别是病险水库要严密监视雨水情发展变化趋势,严禁超汛限蓄水,加强监测巡查力度;石泉、安康、喜河、蔺河四大电站要精心组织洪水调度,确保安全度汛。
    四、要高度重视城市防洪排涝工作,要根据雨情变化,及时启动城市防洪排涝应急预案,及时排除洪涝,确保城市防洪安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责任编辑:ak_sjx内容纠错 关闭本页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
    切换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