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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康市卫生局关于再次组织对今冬明春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反复工作进行执法检查的紧急通知

    作者:佚名 时间:2004-01-17 10:09 来源:本站原创 字号: 打印

    各县区卫生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近日来,广东连续报告一例非典确诊病例和一例非典疑似病例,已证明今冬明春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有“死灰复燃”的危险。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落实今冬明春我市非典防治工作各项措施,完善非典防治的常态长效机制,有效防治非典型肺炎的发生,市卫生局决定近期再开展一次全市非典防治工作监督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范围:非典防治定点医院、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市县区公立医院、行业医院、部队医院、社会办医疗机构、门诊部、个体诊所);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检查的重点:一是各医疗单位应急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医疗器械、消毒药械、防护用品等装备配备情况;设有发热门诊的医院落实发热病人预检分诊制度情况,有无醒目标识;发热门诊、隔离留观室和隔离病区的设置是否符合要求,通风、消毒和个人防护的准备情况;传染病登记、报告情况。二是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非典疫情的监测、预警情况;对非典流调处理的应急准备及对监测点医院的监测培训、指导和质量控制情况;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

    三、检查方法:按分级负责的原则,市卫生监督所组织对市直医疗卫生单位进行检查,各县区负责本县区的检查,市卫生局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各县区暗访和督办。

    四、检查的时间、要求:本次检查从2004年1月10日开始,1月20日结束。各县区、市卫生监督所1月18日前将检查情况总结报市卫生局法监科。

    安康市卫生局
    二OO四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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