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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坪村干部报酬提高40%

    作者:马艳 严军 时间:2008-08-04 09:00 来源:镇坪县人民政府网站 字号: 打印

    日前,镇坪县出台了《镇坪县农村基层干部报酬管理办法》,《办法》规定 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村文书、村专职畜防人员人均年1800元,群团负责人和村民小组长人均年300元,与原来相比,平均涨幅达40%。
    办法规定村干部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按标准预算到乡镇,工资的40%按考核实绩计发;绩效工资由村集体获得的奖金,集体经济利润和集体财产租金的一部分组成,绩效工资发放总额不得超过5000元。同时,对离任的村干部实行定额补助,任职满20年不足30年的每月补助30元,任职30年以上的每月补助50元。新出台的村干部报酬管理办法,极大地调动了村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效地发挥了他们在经济社会发展一线的基础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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