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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泉县制定蚕桑强村大户发展标准

    作者:周文彩 时间:2008-08-14 09:33 来源:石泉县政府网站 字号: 打印

    为使蚕桑产业真正成为民富县强的一项支柱产业,近日,石泉县制定了蚕桑强村大户的发展标准,通过重点推行强村大户建设工程,夯实发展基础,确保做大做强蚕桑产业。
    该县在科学划分现代蚕桑示范区、高效蚕桑提高区、高效蚕桑发展区和传统蚕桑发展区的基础上,将蚕桑强村划分为基础村、重点村、专业村、示范村四个类别,分别制定了养蚕总量达500—2000张以上或人均养蚕量达到1.2—2张张以上;大户养蚕量占全村养蚕总量的55%—70%以上;鲜茧产量达17000—70000公斤以上;丰产密植桑园达150—500亩以上的发展标准。同时要求普遍推广小蚕共育(专育)地面育(蚕台育)、多批次、自动上簇等简易化养蚕技术;成立蚕桑专业合作社组织,且作用发挥正常,运行良好。同时,又根据养蚕、产茧量多少,密植桑园和蚕室面积的大小,将养蚕大户划分为基础户、重点户、专业户三个类别,规定基础户的发展标准为年养蚕10-20张以内,产鲜茧400公斤以上丰产密植桑园4亩以上,专用蚕室60㎡以上;重点户年养蚕量在20-30张,产鲜茧700公斤以上,丰产密植桑园达6亩以上;专用蚕室80㎡以上;专业户年养蚕30张以上,产鲜茧1000公斤以上,丰产密植桑园达8亩以上;专用蚕室100㎡以上;并要求养蚕大户都要采用小蚕共育(专育)地面育(蚕台育)、多批次、自动上簇等简易化养蚕技术,以达到节本增效,增加收入的目的。据了解,该县通过采取集中领导干部力量重点抓,落实乡镇部门负责全力抓,整合奖补及项目资金奖扶重点等措施和办法,计划通过四年时间培育蚕桑强村80个;培育大户5000户;强村大户集约化养蚕量分别达到养蚕总量的60%以上;全县养蚕发种达20万张,年产鲜茧7000吨以上,实现桑植食用菌、桑园套种为主的综合收入2亿元,蚕桑生产总值4亿元,农民人均蚕桑收入达2000元以上,力争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7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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